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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501-550行) (11/15)
《音乐之声》(thesoundofmusic)一直是最受人们喜爱的一部美国电影,影片讲述的,是一个见习修女玛丽亚(maria)离开修道院去为一位奥地利的单身父亲照看7个任性的孩子的故事。
1990年代,流行一时的电视系列剧《天才保姆》(thenanny)也取得了在四个大洲上演的成功佳绩,弗兰-德雷舍尔(frandrescher)在剧中饰演的角色,最初是化妆品推销员,被男友抛弃后,进入一位有钱的百老汇制片人家中,给他当照看孩子的保姆。
2005年也有两部关于保姆的电视剧上演,一部是福克斯公司的《保姆911》(nanny911),另一部是美国广播公司的《超级保姆》(supernanny),收看这两部电视剧的观众,每周都有数百万人。这两部电视剧讲述的故事仍然是老一套的内容:壮硕的英国保姆比倒霉的美国父母更会培养孩子。
在通俗文化中,这些保姆非常有教养,而且能够得到雇主的尊重,通常在情感和智力上与雇主是平等的。实际上,《音乐之声》中的玛丽亚和《天才保姆》中的弗兰最后都嫁给了她们的男雇主,故事背后的潜台词表达的思想是,保姆的慈爱之心与母亲别无二致。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保姆并不是总能得到同样的尊重。根据一个设在纽约的名为“家政工人联合会”(domesticworkersunited)的组织称,大部分居家保姆的收入不高,文化水平也不高,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许多保姆是非法移民,她们之所以要去照看别人的孩子,是因为这种非正式的家庭雇佣关系能够帮助她们避开移民当局的检查。
通俗文化与现实生活有差距,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新鲜事。现在令人感到新奇的是,事实越来越像虚构的故事了。在美国,越来越多高层次的大学毕业生,本来可以竞争其他的工作,却选择在家里照看别人的孩子。保姆是一种管理粗放的行当,所以不会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是,有两种现象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种现象是,有钱的父母有雇用大学毕业生的强烈愿望。第二种现象是,大学毕业生越来越愿意为有钱的人家照看孩子。她们会推迟养育自己孩子的时间,所以在生养自己的孩子之前,她们中的许多人可以去照看别人的孩子。这一现象的反讽意味在于,要照料别人的家庭,保姆们就要推迟建立自己的家庭。
从父母的观点看,现在,很少有上层社会的父母不愿意帮助自己的孩子成长,他们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孩子进入竞争激烈的私立学校,为了提高孩子的智商和考试的成绩,他们会花钱为孩子请辅导老师,为了让孩子做出高难的体操动作,他们会花钱给孩子请教练。1970年就业的母亲仅为1300万,而现在,就业母亲的人数已经达到了大约2500万人。也就是说,现在有大约100万个家庭雇有保姆,其中的大部分家庭是高收入的家庭。如果你们是上流社会的父母,你们能请一个又会做花生酱和果酱,又能与孩子讨论莎士比亚的人作保姆,你们会不愿意吗?
需求抬高了薪水。2005年,全国保姆的平均薪水是每周590美元,或者是住在雇主家中每周532美元。有大学学历的保姆据说薪水要高出20%到60%。这样,大学生作保姆的平均年薪为43000美元,而18~24岁的获得了学士学位的女大学生的平均年薪是22000美元,前者的收入要远高于后者。收入更高,而且压力还更小。
而从保姆的观点看,住在雇主家里照看孩子,是为将来从事教师、儿童发展、儿童研究等工作的极好铺垫。我个人的大胆看法是,这也是将来做父母的极好铺垫。现在的美国,结婚的女性越来越少,就是结了婚的人,生养孩子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晚,那么对于确实喜欢孩子的人来说,作保姆能让她们与孩子相处,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最后,由于愿意雇用大学毕业生当保姆的人越来越多,愿意当保姆的大学毕业生也越来越多,所以把供需之间联系起来的方式也变得更有效了。以前,供需之间的联系方式以邻里为基础,带有口传和运气的成分,而现在则成了全国性的重要行业。1987年,美国只有45家保姆代理机构,到了2004年,保姆代理机构已经达到900家。还有聊天室、电子数据库和精心制作的匹配系统,实际上,供应方与需求方之间的联系不会受到什么限制。如果有个家庭想在旧金山住两年,然后再决定是否在那里读商学院,如果他们真的有这个想法。你可以替他们在那里找一个好人家,为他们照看孩子。
在雇主家作保姆,甚至可以成为职业生涯的起点。有的父母愿意家里有一个可靠和热心的成年人,他们不会仅仅因为孩子已经长大就辞退保姆。而不想读商学院的大学生保姆,可以便当地升级为父母的“保姆”,给他们当私人助手,帮他们处理旅行安排、账单、研究、住房翻修等事务,替他们管理其他的家庭雇员。保姆还可能因此进入母亲或父亲的公司去上班。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许,有人会像罗宾-威廉斯(robinwilliams)的第二任妻子一样,从保姆渐次变成私人助手、妻子和好莱坞的制片人。这的确是好事一桩。
大学毕业生当保姆人数的增加,有若干重要的启示。第一是保姆们有需求。她们需要一个熟悉保姆工作的平台——在任何一种上流社会学龄前儿童的体育活动中,你都会看到一种场景,孩子的父母和保姆会很得体地站在边线的外边,而拥有大学文化水平的保姆却是局促不安地在场地中徘徊。但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保姆们需要的是一种团体(community),在这个团体里,她们可以分享照看孩子的体验,分担来自雇主的烦恼。2002年有一本名为《保姆日记》(thenannydiaries)的畅销书(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将在2007年上映),它以日记的形式描写了一个纽约州立大学的学生在纽约市一个家庭关系一团糟的人家当保姆的经历,保姆们的团体应该是一种按照这本书的样式扩而大之的聊天室。
第二是雇主们也有需求。现在,找到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孩子提高运算能力的保姆,父母们就会认为是发现了金矿,可是过不了多少年他们就要思之再三了,那个时候他们要考虑自己的私生活是否会被传得尽人皆知;他们还要想一想,自己雇佣的保姆是否会把虐待、报酬过低或者说是雇主的期望过高等保姆行业存在的问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实际上的问题在于,保姆工会还要有多久才会出现?
第三,想想其他的保姆吧。当代的玛丽-波平斯(marypoppinses)也许会威胁到对雇主相对来说是不受约束的自由;同样,她们还会更大地威胁到那些把这一行当成她们自己工作的低收入的移民妇女。这些勤劳的移民妇女,或者会去进修“家政管理”或其他提高保姆服务能力的课程,以满足雇主对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需求,或退而求其次,去从事人们不太愿意干的工作——照看老年人。从经济和保健服务的观点看,这实际上是一种值得欢迎的动向。据2005年白宫老龄会议的报告称,到2010年,美国对包括护理和家庭健康助理在内的护理人员的需求将超过200万。也许,他们将来自下了岗的保姆。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关于保姆的通俗文化最终会变成现实,那么我们可能会注意到男人当保姆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男保姆”(mannies)。目前,在所有的从事居家照看孩子的人中,男性所占的比例大概只有1%。但是,当你把目光投向通俗文化时,你会发现保姆是一种男女平等的行当。最近几年,在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中,讲述男保姆故事的电视剧不少于9部,其中包括深受观众喜爱的《六人行》、《甜心俏佳人》(allymcbeal)和《墨菲-布朗》(murphybrown),对了,还有《天才保姆》。
因此,男保姆的时代不久就会出现。保姆的工资在不断提高;认为男人做“女人工作”的观念在逐渐淡化;越来越多的单身母亲希望有一个可靠的男性来影响自己的孩子;肥胖孩子的增多促进了对更注重“体育锻炼”的保姆的需求。男性作保姆的氛围已经成熟了。据英国的一家名人网站)称,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spears)已经雇用了一位男性保姆(尽管这个男保姆的母亲执意地认为,她的儿子实际上更像是一个保镖)。
在制造业就业形势低落、女性希望走出家门去工作以及大部分美国人至少拥有大学教育程度的情况下,雇用大学毕业生当保姆突然之间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且,对于那些想要雇用一位适合自己个性和生活方式的保姆的母亲来说,拥有大学文化水平的保姆可以满足她们这种新的需求。照看孩子曾经是一件令美国人的家庭喜忧参半的事情,但是现在,已经成了一件越来越重要的工作,而且,大学毕业生的供过于求也表明,大量以前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将会由新型的工人来承担。(不信的话,你可以问一下你的按摩师、理发师,或者飞机上的乘务员,她们上的是哪所大学,学的是哪个专业。)
当然,你要注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包含不得泄露家庭生活情况的条款,不然的话,你们家曾经雇用的保姆,或者说是那个哈佛大学的文科毕业生,就会用她那生花妙笔,把你们家私下里的争执和种种不是统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外观与时尚
保留个性的文身人
哪一种艺术形式在历史的不同时间里曾经是王族、忠臣、罪犯、艺人和名牌大学学生等身份的标记呢?没错,是文身,就是那种用加热的针在皮肤上永久刻下纹饰的习俗。文身(tattoos)一词源于塔希提语的tatau,意思是“做标记”。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中,文身的用途曾经表现为显示社会地位、履行宗教仪式、标明海盗和间谍的身份,以及宣示年轻人的独立性。
在美国,文身是伴随着嬉皮士和摩托党运动而流行起来的,年轻人文身,就像扎耳朵眼一样,已经相当普遍了。文身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时尚。
长发曾经是令父母和社会感到惊愕的表示反叛和个性的标记。现在,长头发变短了,更多的男人剃了光头,不再留长发了。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身体艺术越来越成为表现自己个性的方式。发型是一眼就可以明了的标记,而文身则不同,它们常常被隐匿起来,是一种在私下里表示个性的标记,只有最熟悉的人或者是共用更衣间的人才能看到。
所以,如果你身上的文身图案仍然是摩托党、水手、罪犯或其他带有下层社会印记的图案,你应该把这种文身洗掉。在你20来岁(大学毕业而且前途无量)的孩子回家过感恩节以前,最好再文上一朵红玫瑰,没准孩子的臀部就文有一个中文的“德”字。2003年的一项哈里斯民意测验表明,在25~29岁的美国人中,有文身的人超过了三分之一。有文身的大学生则几乎占了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在18~24岁的美国人中,有大约13%的不仅有文身,还要在身上打眼,这还不算扎了耳朵眼的女性。)
2006年,美国文身者的总数超过了3000万,换一种说法就是,几乎每四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人有文身;而仅仅在3年以前,文身者的总数还不到2000万。
这种文身的现象并不专属于美国。英国人、澳大利亚人和日本人都有在身上铭刻纹饰的现象。一项在2000年所作的调查发现,大约8%的加拿大少男少女有文身,在这些文身的孩子中,有61%是女孩。
这样一来,以前的那种粗鄙低俗的印记,现在成了每一个人的仪轨。男孩文身,女孩文身,带着珠宝首饰的人也要文身。实际上在哈里斯民意测验中,美国文身者比例最高的群体,是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人(22%)。相比之下,年收入1.5~2.5万美元的人中,文身者只有8%。换句话说,现在是越富有的人越有可能文身。
反叛,无疑是文身的题中之意。一个小小的日本象形文字所包含的意义之广泛,是守旧的父母们不可能破解的。一个体育或文化的符号,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认同,是表明自己属于同龄人的“烙印”。与1950年代经过改装的高速汽车或者是1970年代的香烟一样,文身是时下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们焦躁而又不太危险的野性一面的表现方式。
不过,文身的类别并不局限于自由和反叛。对于更为保守的人来说,文身还体现着纪律和忠诚。哈里斯民意测验的结论是,美国14%的共和党人是文身者。虽然共和党人文身者的比率要略低于民主党人,但是,美国各地有文身的共和党人仍然有大约700万人。
为什么要文身?哈里斯民意测验的数据表明,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性感,持这种看法的女性文身者几乎占了所有文身女性的一半。每四个文身者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有吸引力。
文身者常常会有多处文身。电影明星安吉利娜-朱莉(angelinajolie)的文身至少有10多处,其中就包括她左臂二头肌上的那个龙形文身(这处文身的上方以前文有“比利-鲍勃”[billybob]的名字,他们分手后,她把他的名字清除掉了)。说唱艺人50分(rapper50cent)的文身覆盖了他的整个后背。据说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spears)的足部、腹部和颈部都有文身,纹饰的图案是仙女、雏菊、蝴蝶、表示“奥秘”的中国字,还有3个希伯来字母。足球明星大卫-贝克汉姆(davidbeckham)的胳膊上和背上分别文有自己妻子和儿子的名字。
说到文身的共和党人,就要提到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georgeshults),据说他的臀部就有一个普林斯顿大学篮球队老虎队标(princetontiger)的文身,对这种说法,他是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但是,文身者从罪犯变为大学生,从穷人变成了富人,会给美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首先,与所有扩大服务的行业一样,文身行业会转向高端市场、建立适当的许可和管理制度、提高价格、提高设计水平和更新纹饰图样、建立全国连锁店,以及请若干名人作代言人(单以朱莉或贝克汉姆个人在电视上的影响力,就可以卖出数以百万计的文身图饰)。据估计,现在美国各地的文身店铺约为4000到15000家,而20年前只有300家。文身是一个具有数十亿美元潜力的市场,会随着主流需求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但是现在,经营文身图饰的店铺,仍然是出售《龙与地下城》(dungeonsanddragons)卡片的夫妻店。能不能仿照麦当劳的模式建立一种既有规范品牌和安全保证,又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广告的文身连锁店呢?(能不能建立一种顶尖的艺术家为顶尖的客户服务的lecirque式的文身商店呢?)这种滚动式发展的商业模式,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把市场的规模扩大一倍。
官方的政策也开始发生变化。尽管带有明显可见文身图饰的人,或者小臂或小腿文身图饰的面积超过25%的人,仍然属于海岸警卫队不得录用之列,但是,美国陆军已经于2006年改变了政策,只要文身的图饰没有“极端主义、有伤风化、性别歧视或种族歧视”的内容,就允许在手部、颈部文身。
那么,限制文身的做法违反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吗?长发都被裁定为是受保护的言论自由,文身不也是能被裁定为是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吗?最高法院不得不处理文身事务的日子还遥远吗?(会不会有人以文身下面的真皮是个人的秘密为理由而拒绝法官的判决呢?)设想一下,如果文身被裁定为属于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谷歌(google)和雅虎(yahoo!)已经允许雇员保留身体艺术。福特公司(ford)和富国银行(wellsfargo)也允许雇员保留身体艺术。仍然保留文身禁令的组织,例如星巴克(starbucks)、麦当劳(mcdonald’s)、百视达(blockbuster),还有全国各地诸多的警察机构,可能很快也会修改它们的政策,因为禁止身体艺术会把大批精力充沛而又有才干的年轻人拒之门外。
联邦政府可能也需要采取一些行动。到目前为止,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fda)尚未批准任何色素或墨水可用于文身,但是,文身的图样,例如德鲁-巴里摩尔(drewbarrymore)肚子上的蝴蝶图样,在美国一直呈激增之势,管理机构迟早会认识到它必须做出决定。
当然,文身者的问题还有另外一面,这就是,他们追求的是展示自己小小的棱角,即自己坏男孩和坏女孩的一面,而他们最终还是要成为主流民众中的一员。噢,是的,三角肌上有个亚洲虎的文身,那是以前文在那里的。
既然扎耳朵眼成了保守的做法,在身体上扎眼令人感到乏味,而文身成为时尚的主流,那么问题就在于,下一个趋势是什么。用身体做广告会流行起来吗?如果你有艺术细胞,为什么不能把自己当作广告牌呢?把身体文上“买太阳镜就去太阳镜专卖店(sunglasshut)”的图样,到海滩上溜达一个小时,定价10美元,这个想法不错吧。
文身产业可能发展不到下一个阶段,因为人们认为,文身的热风像呼拉圈一样,已经吹过去了。不过,用自己的身体表明政治和性爱的倾向,表达对爱情和友情的态度,是更可能出现的情况,而且,技术的发展也将使清除文身、三维文身和发光文身成为可能。此外,由于喜欢与文身者交往的文身者的数量会不断增加,所以文身者的数量有可能继续增加。
忙碌的邋遢人
美国一直自诩自己是一个崇尚整洁的国家。不过美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很整洁的国家,在数以千万计的美国家庭中,每天都可以听到的声音是“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拾好”。
整洁是一种时尚,这种时尚足以造就一个年产值60亿美元的产业,供家庭整理和存放杂物的塑料箱和档案柜等就是这个产业生产的产品。除此之外,美国人还要为整理自家的橱柜再花费30亿美元。每到新年,美国人都要像减肥那样为“清理杂物”下一番决心。
为了使我们更加整洁,即使妈妈们不唠叨,宗教也会不断地督促。“清洁近乎圣洁”(cleanlinessisnexttogodliness),据说是2世纪时的一条希伯来谚语。所谓的圣经饮食(biblediet)的承诺是,“40天养成清洁习惯”。伊斯兰教也有“纯净和整洁是信仰的一半”(purityandneatnessarehalfoffaith)的说法。至少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对美国的杂乱程度感到内疚和羞愧。
但是,尽管商业、文化和宗教的压力都在促使人们保持整洁,还是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整洁、不愿整洁或不能整洁。这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杂乱无章,或者是认为杂乱无章可以使人摆脱约束或激发灵感,他们只是顾不上清理杂乱无章的物品,他们的生活中有大量的事情要处理,所以他们干脆认为,杂物是不值得整理、归类和清洗的。
我的生活信条是,每一样东西的摆放都要相当整齐有序,但是,我采用的整理物品和保持整洁的方式却是实用主义的。如果某件东西最多只用一次,我不会专门为这件东西建立一个档案。例如,2006年的所有账单可以放到一个盒子里,再标明“2006年账单”即可,不必费心为不同类别的账单分别建档。常用的东西,再花点时间来建立档案。我就是用这种办法来摆脱大量不必要的整理归档工作的,尽管现在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电脑上建立档案。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奉行的是更简单的信条:干脆不清理,乱就让它乱吧。
2007年的春季,我们做了一次快速民意调查,调查发现了美国的邋遢人是什么样的人,与常人相比他们会邋遢到什么程度。我们对“邋遢人”的限定是,自己认为自己是“非常邋遢”的人,认为别人把自己称为邋遢人的人,或者是认为杂乱无章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或生活质量会有一些影响的人。调查的结果表明,每10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是这种铁杆的邋遢人(hard-coreslobs)。也就是说,在美国2亿多的成年人中,有2000万个邋遢人。
邋遢人可能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都是男人。邋遢的男人确实比邋遢的女人多,但两者的比率仅为55%对45%。邋遢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不是那种懒惰或事业无成的人。超过三分之二的邋遢人有全职的工作,大部分有孩子的邋遢人有不到5岁的孩子。他们显然比不邋遢的人更有可能完成了大学或研究生的学业。他们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可能性是不邋遢人的两倍。37%的邋遢人心胸开阔,而心胸开阔的不邋遢的人只有19%,前者几乎是后者的两倍。47%的邋遢人说,他们是民主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