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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第7151-7200行) (144/145)
裁了。据大家函询,大概剪裁一方面,最容易引起误会;其实仔细一想,就
明白了。譬如樊家树的叔叔,只是开首偶伏一笔,直到最后才用着他。这在
我就因为以前无叙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后来,何丽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
自然要写上他。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笔了。又如关氏父女,未写与何丽娜会
面,却把樊家树引到西山去,然后才大家相聚。有些人,他就疑惑了:关、
何是怎么会晤的呢?诸公当还记得,家树曾介绍秀姑与何小姐在中央公园会
面,她们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楼上,指给家树看,她家就住在窗
外一幢茅屋内。请想,关、何之会面,岂不是很久?当然可以简而不书了。
类此者,大概还有许多,也不必细说了。我想读者都是聪明人,若将本书再
细读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说上结局了。全书的结局,我觉得用笔急促一点。但是事前,
我曾费了一点考量:若是稍长,一定会把当剪的都写出来,拖泥带水,空气
不能紧张。末尾一不紧张,全书精神尽失了。就人而论,樊家树无非找个对
手,这倒无所谓。至于凤喜,自以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
聪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得和樊家
树坠欢重拾,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总之,她有了这样的打击,
疯魔是免不了的。问疯了还好不好?似乎问出了本题以外。可是我也不妨由
我暗示中给读者一点明示:她的母亲,不是明明白白表示无希望了吗?凤喜
不见家树是疯,见了家树是更疯!——我真也不忍心向下写了。其次,便是
秀姑。我在写秀姑出场之先,我就不打算将她配于任何人的。她父女此一去,
当然是神龙不见尾。问她何往,只好说句唐诗“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了。最后,谈到何丽娜。起初,我只写她是凤喜的一个反面。后来我觉得这
种热恋的女子,太合于现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的写上一段,于是引起了
读者的共鸣。一部分人主张樊、何结婚,我以为不然:女子对男子之爱,第
一个条件,是要忠实。只要心里对她忠实,表面鲁钝也罢,表面油滑也罢,
她就爱了。何女士之爱樊家树,便是捉住了这一点。可是樊家树呢,他是不
喜欢过于活泼的女子,尤其是奢侈。所以不能认为他怎样爱何丽娜。在不大
爱之中,又引他不能忘怀的,就是以下二点:一、何丽娜的面孔,像他心爱
之人。二、何丽娜太听他的话了。其初,他别有所爱。当然不会要何小姐;
现在,走的走了,疯的疯了,只有何小姐是对象,而且何小姐是那样的热恋,
一个老实人,怎样可以摆脱得开!但是,老实人的心,也不容易转移的,在
西山别墅相会的那一晚,那还是他们相爱的初程,后事如何,正不必定哩。
结果,是如此的了。总之,我不能像作《十美图》似的,把三个女子,
一齐嫁给姓樊的;可是我也不愿择一嫁给姓樊的。因为那样,便平庸极了。
看过之后,读者除了为其余二人叹口气而外,决不再念到书中人的——那有
什么意思呢?宇宙就是缺憾的,留些缺憾,才令人过后思量,如嚼橄榄一样,
津津有味。若必写到末了,大热闹一阵,如肥鸡大肉,吃完了也就完了,恐
怕那味儿,不及这样有余不尽的橄榄滋味好尝吧!
不久,我再要写一部,在炮火之下的热恋,仍在《快活林》发表。或者,
略带一点圆场的意味,还是到那时再请教吧。
是否要做续集
——对读者打破一个哑谜
由《新闻报》转来读者诸君给我的信,知道有一部分人主张我作《啼笑
因缘》续集,我感谢诸公推爱之余,却有点下情相告。凡是一种作品,无论
剧本或小说,以至散文,都有适可而止的地位,不能乱续的。古人游山,主
张不要完全玩通,剩个十之二三不玩,以便留些余想,便是这个意思。所以
近来很有人主张吃饭只要八成饱的。回转来,我们再谈一谈小说。小说虽小
道,但也自有其规矩:不是一定“不团圆主义”,也不是一定“团圆主义”。
不信,你看,比较令人咀嚼不尽的,是团圆的呢,是不团圆的呢?如《三国
演义》,几个读者心目中的人物,关羽、张飞、孔明结果如何?反过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