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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651-700行) (14/28)

这两条裙子,是我收藏中国东西的开始。

有一年,回到台湾来,父亲老说我的衣服不够,每天都催人上街去买新衣服。

对于穿着,并不是不喜欢,相反的,就因为太喜欢了,反而十分固执的挑选那种自然风味的打扮。这么一来,橱窗里流行的服饰全都不合心意——它们那么正式,应该属于上班族的。那种兵器很重的防御味道,穿上了,叫人一看,十步之外,就会止步而且肃然起敬的。

我喜欢穿着的布料偏向棉织或麻织品,裙子不能短,下幅宽一些,一步一跨的,走起来都能生风。那种长裙,无论冬天配马靴或夏天穿凉鞋,都能适合。至于旗袍、窄裙,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去买——它使我的步子迈不开,细细碎碎的走路,怪拘束的。

就因为买衣服不容易,逛来逛去,干脆不再看衣店,直接跑到光华市场去看旧书。

就在旧书市场的二楼,一家门面小小的古董店里,先看见了照片中那条桃红色的古裙。

我请店家把裙子取下来——当时它挂在墙上被一片大玻璃框嵌着——拿在手中细细看了一下那个手工,心里不知怎的浮出一份神秘的爱悦。时光倒流到那个古老的社会,再流进《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去。看见林妹妹黛玉穿着这条裙子,正在临风涕泣,紫鹃拿了一个披风要给她披上,见她哭得那个样子,心里直怪宝玉偏又呕她。

想着想着,我把这条裙子往身上一紧,那份古雅衬着一双凉鞋,竟然很配——这是林妹妹成全我,并不小器。她要我买下来,于是,我把它穿回家去了。

这种裙子,事实上是一条外裙,长到小腿下面。过去的小姐们,在这裙子下面又穿一条更长的可以盖住脚的,这种式样,我们在平剧里还可以看见。《红楼梦》的人物画片里也是如此的。

当我把这条桃红色的古裙当成衣服穿的时候,那个夏天过得特别新鲜。穿在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女人把我拦下来,要细看这裙子的手工。每当有人要看我的裙子,我就得意,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

说不好买,结果又给碰到了另一条。

这一回,林妹妹已经死了,宝玉出家去,薛宝钗这位做人周全的好妇人,把她一条裙子陪给了袭人,叫她千万不必为宝玉守什么,出嫁去吧。当袭人终于嫁给了蒋玉涵之后,有一回晒衣服,发现这条旧裙子,发了一回呆,又给默默的收放到衣箱里去。

许多年过去了,这条裙子被流到民间去,又等了很多年,落到我的家里来。

每年夏天,我总是穿着这两条裙子,大街小巷的去走,同时幻想着以上的故事。今年夏天,又要再穿它们了,想想自己的性格,有几分是黛玉又有几分是宝钗呢?想来想去,史湘云怎么不见了,她的裙子,该是什么颜色呢?湘云爱做小子打扮,那么下一回,古董店里的男式衣服,给它买一件、梦中穿了去哄老太太贾母,装做宝玉吧。

阿富汗人哈敏妻子的项链

哈敏的小店挤在西雅图的“PIKEPLACEMARKET”,里面并不起眼。相信每一个去过西雅图的旅客对于这一个必游之地是一定会去的。

市场就在码头的对街,上百家各色各样不同的摊位和商店挤在一起,逛上一天都不会厌。光凭着这个市场,西雅图的可游性就高出洛杉矶太多,比较起旧金山来,稍稍又少了些气氛。这只是在我的主观看法下,对于美国西岸的评价。

是一个冷雨凄风的下午,当天,我没有课,功课也都做好了,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就又去了那个市场。

逛了好多年的摊子,一些小零小碎、不好不坏的首饰看了根本不会去乱买,除非是精品,不然重量不重质的收藏只有给自己找麻烦。

哈敏的小店是楼梯间挤出来的一个小角落,一些人错过了它有可能,而我的一种直觉是不会使我漏掉的。店已经够小了,六个“榻榻米”那么大还做了一个有如我们中国北方人的“炕”一样的东西。他呢,不是站着的,永远盘坐在那个地方,上面挂了一批花花绿绿的衣服和丝巾。

我注意到哈敏的第一次,并不是为了那些衣服,当我走进他的店中去时,他不用英文,他说他自己的话:“沙拉麻里古”来招呼客人。

这句话,如此的熟悉,在撒哈拉沙漠时,是每天见人都用的阿拉伯文问候语。我初次听见在美国有人说出这样的句子来,心里产生了一丝说不出的柔情,笑望着他,也答了一句“沙拉麻里古”。在双方的惊异之下,我们自然而然成了朋友。我常常去他的店里坐着,有时,也帮忙女客人给试衣服。哈敏的生意清淡,他专卖阿富汗和印度来的衣服和饰物,可是我却看不上眼呢。我的去,纯粹为着享受那份安静的友谊。

他的话不多,问着,就答,不问,两个人就坐着。“哈敏,你的妻子呢?”“在阿富汗呀!”“有没有小孩?”“都嫁啦!”“那你一个人在西雅图做什么呢?”“开店呀!”“那你太太呢?”“她不肯来。”“那你也不回去吗?”“那边打仗呢。”

哈敏不回国办货色,他向一个美国人去批,批自己国家的东西。

“哈敏你不积极吔!”“够了!”“首饰不好看。”“那是你挑剔呀!”“这样不能赚钱。”“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永远是这种扯谈似的对话,我觉得哈敏活得有禅味。

后来,我要走了,我去看他,跟他说再见。做朋友的半年里,没有买过他任何一样东西。

“嗳,要走了。”哈敏叹了一口气,根本没有惋惜的意思,好似人的来去对他都是一种自然。

“要走了。我要走了。”我大声些又讲了一遍。

这个哈敏,才在最后的一刻,站了起来——他一向是坐在炕上的。他慢吞吞的打开被许多衣服塞满的一个大铁箱,用手到角落里去掏,掏出了照片上那条项链来。

“你——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早不给我看?”我瞪了他一眼,心里想,无论什么价格,都买下了。因为它太美了。“你以前又不走,何必看呢?”

“多少钱?”

“我太太的啦!”

“我问你多少嘛?”

“啧,是我太太的啦!”

“那你要多少钱嘛?”

“你说多少?是我太太的。”

“一百美金。”

“好啦!不要忘了它是我太太的。”

我们付钱、交货,这才来了可能不属于阿富汗式的告别拥抱。就这样,哈敏太太的项链跟我结上了缘。

亚当和夏娃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我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我说。

那时候,我们站在一个小摊子面前,就对着照片中这一男一女讲来讲去的。

因为价钱不贵,而且好玩,我们就把这一对男女买回家去了。艺术性不高的小玩意儿罢了,谈不上什么美感。这一对男女被放在书架上,我从来没有特别去重视他们。有一天跟荷西吵架,没有理由的追着他瞎吵。吵好了,我去睡觉,就忘了这回事。我的生气是很短的,绝对不会超过五小时以上。如果超过了,自己先就觉得太闷,忍不住闷,就会去找荷西讲话,如果他不理,我就假哭,我一哭,他就急了,一急就会喊:“你有完没有?有完没有?”我也就顺水推舟啦,说:“完了,不吵了。对不起。”

有一次也是吵完了,说声对不起,然后去厨房弄水果给荷西吃。厨房跟客厅中间有一个美丽的半圆形的拱门。道了歉,发觉荷西正往那一对裸体人形走过去,好像动了他们一下,才走开。

我跑过去看看人形,发觉他们变成面对面的了,贴着。我笑着笑着把他们并排放好。

以后我发觉了一个秘密,只要荷西跟我有些小争吵——或说我吵他,那对裸体人形的姿势就会改变。是荷西动的手脚。

吵架的时候,荷西把他们背靠着背;和好的时候,就贴着,面对面,平日我擦灰时,把他们摆成照片上的站姿。等到我不知觉的当儿,他们又变成面对面的了。

这个游戏成了我们夫妻不讲话时的一种谜语。有一天,我发觉荷西把那个“我的代表”,头朝上向天仰着,我一气,把他也仰天给躺着,变成脚对脚。没过几天再去看时,两个人都趴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