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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第2001-2050行) (41/55)

老者穿着一件兽皮袄子,背着一支油黑的老旧猎枪。

“这是什么地方?我好像……”

夏霄城回忆起自己被狼围攻从山坡上坠下的情景,但一想起这些,脑袋里就鼓胀得像要爆裂开。

“我在附近的林子里,看到这边闪过一道白光,才发现你躺在这里。”

夏霄城下意识地摸了摸外套口袋,里面空无一物,而在不远处的溪水里,某样东西还在嘶嘶冒着一缕白烟。

“爷爷。”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跑过来。

“你要吃糖吗?”小女孩看着躺在泥洼里的夏霄城,递给他几颗绿色糖纸的糖果。

“这是你孙女吗?”夏霄城接过糖果,冲她笑了笑。

老者点点头,然后回身望去。

山前的小路上有一支吹奏着乐曲向山上走去的队伍,几个人打着红色灯笼,火光照耀下,可以看到队伍里担着的滑竿上有一名显眼的白衣少女。

“那是在做什么?”夏霄城问道。

“那是‘送圣女’啊。她是山下村中的少女,被选中参加翠玉教的献祭仪式,现在是去贰塔寺参加仪式的。”老者解释说。

“送圣女?献祭仪式?”夏霄城一脸迷惑。

“村中很多人都是翠玉教的教徒,他们都相信灵魂只是暂时住在身体里的,身体腐坏以后灵魂就无处可去,只有信奉翠玉教,灵魂才会永生。有些家庭里生下的女儿成年后个子却没长高,有些还不足一米,就像这个袖珍少女一样,他们相信这是前世造业的果报,于是便让这些少女参加翠玉教的献祭以洗脱罪孽。”老者摇摇头。

“袖珍少女?!”

这种冲击不亚于被一股强大的电流贯穿全身。

“你说什么!?凶手难道是……”夏霄城一切都明白了。

吹奏的乐曲中断了,夏霄城和老者也不约而同地向山顶看去,天边闪过一团赤红白亮的火光,那个烧着的地方正是贰塔寺圣堂五层塔的顶端!

第八章

“献祭仪式现在正式开始!”

一名穿墨绿长衫的教徒宣唱道。

“等一下!”

夏霄城气喘吁吁地冲进大殿,高喝了一声。

然而夏霄城很快便被翠玉教教徒团团围住,他从山上摔落的伤痛还没完全恢复,体力不支,推攘中被几名教徒压着半跪在地上。

翠玉天师挥了挥手,教徒们这才退散了。

“我有几句要紧的话想单独和天师说。”夏霄城仰望着翠玉天师。

天师要教徒都退出大殿,将殿门关好,大殿内只剩下夏霄城和翠玉天师两人。夏霄城示意两人进入大殿后侧的祈祷室,那样的话,接下来的谈话就不会被别人听到了。

白色灼热的光芒刺穿苍白烟雾,使之渐渐散去。

夏霄城直起身来,剥开绿色糖纸,将一颗绿色糖果丢进嘴里,融化的糖果让喉咙没那么干痒了。

“有些气功神迹是以心理暗示达到效果,但有些气功神迹并不仅仅只有心理暗示。我曾经去过‘香功’的会场,据说香功教徒在修炼一段时间后浑身会散发出香气!有人揣测这是心理暗示,其实也不全然正确,因为——连我也嗅到了香气!”

夏霄城走向翠玉天师面前,继续说道:“对于某些民间教派来说,上级成员之间是以利益结成相互关系,下级成员则是被灌输教派思想进行精神控制。那么上级成员想要下级成员嗅到一些香气,也并不是多么困难,像是悄悄给扇子上喷一些香水之类的方法简直太多了!毕竟教徒越多,才越容易敛财。另外,据说香功教祖在带功报告的会场发功时,教徒随身带着的普通白开水的味道会发生变化,这也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只要几名上级成员伪装成普通教徒,事先带一瓶有味道的水,就可以让其他人信以为真!接下来,在心理暗示和洗脑的双重影响下,方才喝过水,在嘴里留下味道的其他教徒就会认为自己带的水味道也发生了变化,甚至没有喝过水的教徒在这种气氛的感染下也会觉得自己带的水味道发生了变化!”

“我压根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翠玉天师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仿佛不想让人知道其真正的声音一般。

“一个人走进岩石内完全密闭的铁屋,铁屋的门从外被锁上,当打开铁门后,铁屋内的人便消失了,只留下房间里的一个小坑和一团未燃尽的残渣,然后这个人在铁屋外出现——这就是所谓的‘身形挪移’神迹。”夏霄城微微一笑说道,“只要满足一个条件,便可以实现这种神迹。”

翠玉天师不发一语,似乎在等待夏霄城继续讲下去。

“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铁屋四壁之外是厚厚的岩石,因此铁屋内的人是不可能穿过铁屋的墙壁和岩石走出铁屋之外的,换句话说,铁屋里的人还在铁屋内!铁屋四壁毫无缝隙,因此铁屋不存在暗格。铁屋不存在暗格,而房间内又没有看到人,那么人就不可能藏在铁屋内。人既在铁屋内,又不可能藏在铁屋内,这个悖论的解释方法也只有一种,那就是‘铁屋’与‘铁屋’所指的并不是一间铁屋!”夏霄城顿了一下,然后说下去,“从一开始就有两间铁屋!一开始人走进去的是其中一间铁屋,我们称之为A铁屋,之后没有人的是另一间铁屋,我们称之为B铁屋。

“因为‘铁门’的位置没有发生改变,因此是‘铁屋’的位置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人一开始走进的A铁屋的位置后来变成了没有人的B铁屋。B铁屋放置燃烧物的目的是要让人联想到‘雷声’以及‘人凭空消失’。但‘雷声’其实是由A、B铁屋的位置变化时产生的声响。

“同时A、B铁屋的位置发生变化也导致了燃烧物的燃烧。事先将燃烧物放进B铁屋,最重要的是保证燃烧物的燃烧和发出的白光不能太早产生,否则在燃烧和发光后或许根本不会被人察觉到,因此必须利用某种‘外力’在某种恰当的时机使燃烧物燃烧并发光。燃烧和发光开始发生最好的时机就是‘人凭空消失’时,而‘人凭空消失’时也就是A、B铁屋的位置发生变化时。因此,这种‘外力’最简单的产生来源就是利用铁屋位置发生改变并停止时产生的运动惯性。譬如事先在铁屋地板上制造一个浅坑,在浅坑中倒入少量水,然后在浅坑旁放置遇水易燃的圆球状物质,当铁屋位置发生改变并停止时,运动惯性会让这种遇水易燃的物质滚到水中发生燃烧。

“我也是在偶然的情形下得知翠玉碑碎石是遇水易燃的物质,譬如金属钾,但具体是什么无关宏旨。事件的关键是岩石内铁屋的具体构造:岩石内并不是只有A、B两间铁屋,而且还有一个相当于铁屋大小的空间。”夏霄城将拇指和食指弯成字母C一样的形状代表岩石,然后在C中放进两颗糖代表两个铁屋。

“这种匣式结构具体是这样运作的:首先,A、B两个相连的铁屋位于匣的右侧,当铁门打开之后,教祖进入A铁屋,教徒将铁门锁好,教祖利用某种机关将A、B两间铁屋同时向匣左侧滑动,当教徒再次打开铁门之后,看到的将是B铁屋,因此认为教祖消失不见了。与此同时,B铁屋内的物质在运动惯性的作用下遇水燃烧。之后,教祖在他们身后出现,让他们误以为这是‘身形挪移’神迹,可是谁会想到,从一开始连教祖其实也有两名呢?既然铁屋四壁毫无缝隙,那么即不存在暗格,也不存在能让铁屋位置发生移动的机关,因此必然有位于铁屋之外的人去操纵让铁屋位置发生改变的机关。加之铁屋外出现的教祖与还在A铁屋内的教祖样貌完全相同,所以教祖必然是有孪生兄弟的!

“当然,我所列举的只是实现这种神迹的其中一种可能性罢了。但无论如何,实现‘身形挪移’这种神迹有一个条件是必须满足的——那就是双胞胎!”

翠玉天师刚想张嘴说些什么,夏霄城便制止他而继续说下去:“继续讨论五年前的‘身形挪移’神迹已经毫无意义,因为我接下来要说的‘丁念友案件’才是重点!我们在丁念友当时出生的医院进行调查,同时根据何盛为的日记已经证明了丁念友并没有孪生兄弟,你觉得我为何会在意这种事情呢?”

“你虽说有些道理,但与我又有什么干系?”翠玉天师打断他。

“你先别急,且听我讲下去。”夏霄城将手里的糖果装回口袋,“密室问题实质上是凶手如何从密室消失的问题,具体到‘丁念友案件’,以丁念友被谋杀为假设的前提,则必须解决两个问题——1、凶手是如何将门窗由内反锁的?2、凶手是如何在保安监视下离开宅邸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解释起来比较容易,只需满足一个条件,便可以完成。有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细节,使我发觉了其中的蹊跷。管家侯祯,最近几天晚上他专门检查阁楼前、后门是否锁好。这说明前、后门是可以锁上的。既然如此,为何要将保安分成两组,为何不将后门锁好,而让四名保安全部看守前门呢?这说明将保安分成两组是有某种意义的。保安并不是凶手或帮凶,雇佣保安的意义在于让保安证明除管家以外没有人离开过宅邸,但凶手却要在保安的监视下离开,这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让保安误以为除管家之外没有人离开过宅邸。简而言之,凶手要让保安误以为自己是管家从而离开宅邸。但这个方法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管家需要帮助凶手离开宅邸,也就是说管家是帮凶!

“这个方法并非万无一失,只不过相当简洁——管家反复向保安强调看好院门,但凶手并不需要从院门离开,凶手只要穿过树林来到仓库旁便大功告成了。管家搬的箱子有两重意义:第一个意思在于红色,目的是让保安将注意力放在纸箱上;第二个意义就在于可以相互叠压,可供凶手踩在上面翻墙离开——四米高的院墙减去三只四十公分高的箱子,普通成年人踩在上面一跳,双手便可扒到墙头。如果先爬到仓库顶棚然后再翻墙也是可以的,但那样留下的踩踏痕迹就太明显了。管家在凶手离开后,将箱子从墙边搬进仓库。其实三只箱子足够凶手翻墙离开,那么搬十只箱子和交替进出前、后门的意义就在于混淆进出的次数。如果锁上后门,只让保安看守前门,那么进出次数就太难混淆了。但同时开放前、后门,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第一次,保安从窗口看见丁念友转身上了楼梯,管家则向保安所在的窗户方向走过来,然后又拐到窗户左边的走廊里去了。过了一会儿,管家经过窗前,然后从前门走出来,并与保安交谈。这对保安造成了一种错觉,就是丁念友已经上楼,而管家还会经过窗前搬几次箱子走出来。其实真实的情况应该是管家与保安交谈的时候,凶手已经躲在窗沿下,等第二次管家经过窗前后,管家立即蹲下,而凶手则绕过窗口搬着箱子从前门走出。让保安误认为穿着管家衣服的凶手搬着红色箱子走向树林的背影就是管家,并且之前管家已经告知保安还要从前门出来搬几次箱子,这对保安来说也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语言误导。与此同时,管家从后门离开宅邸,绕回前门进入,让保安确信刚才由前门走出的是管家本人。这就是为何保安会在证词中说‘管家从前门和后门进出是交替进行的’,毕竟这是整个环节风险最大的一步,这也就是凶手离开宅邸的方法!

“至于第一个问题解释起来要麻烦一点,但也并非无迹可寻!经过我的推理,案件发生的正确顺序应为:点燃铜盆木炭→死者中毒死亡→有人拉上窗帘→有人在保险柜里燃烧某样东西→有人拉开窗帘。其中最后一步‘拉开窗帘’,是在门外也可以进行的。譬如事先将带针的细线穿过在窗帘一角,然后将细线两端拉到门边。就算房门只能打开一条一指宽的缝隙,慢慢同时拉动细线两端,拉上的窗帘就会被收起。然后只拉细线一端,就可以将细线回收到门外。当然这也只是一种与‘凶手如何离开密室’这一问题无关的假设罢了。但我要强调的意思在于‘拉开窗帘’时,凶手不一定在房间内。但‘死者中毒死亡后在某人保险柜里燃烧某样东西’时,凶手一定在房间内。也就是说凶手最早离开房间也是在‘保险柜里燃烧某样东西’之后,但一个特殊情况除外——凶手不止一人!

“既然管家是凶手的帮凶,那么当然存在凶手还有其他帮凶的可能。但如果凶手及其帮凶都离开房间,那么房间就无法由内侧挂上铰链,如果凶手离开房间而帮凶留在房间,那么警方到达现场之后又没有看到帮凶——这有两种可能性:其一、死去的丁念友是帮凶。但如果是这种情况,在丁念友中毒死亡后,房间内就没人能在保险柜里燃烧某样东西。因此应该是另一种可能性,也就是其二、凶手真的从房间里消失了!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身形挪移’和‘人凭空消失’的事情,但与之前的方法完全不同,在这里既没有‘匣式结构’,丁念友也没有孪生兄弟。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房间的门窗都由内侧上锁,而且窗和窗框都相当牢固,窗外的铁网也没有改动过的痕迹,房间本身也没有密道和特殊构造,因此房间内的人是不可能在丁念友死后将房间上锁又走出房间之外的,换句话说,房间内的人还在房间内!但警方到达现场之后又没有在房间内看到帮凶。人既在房间内,人又不在房间内,这个悖论的解释方法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人’与‘人’所指的并不是一样东西!

“虽然我是在极偶然的情形下想到这点的,但我很快就明白了有人在保险柜里燃烧某样东西的原因。”

夏霄城仿佛想到某种不寒而栗的事一般,语速忽然慢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