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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601-650行) (13/208)

“为什么会这么想?”

“有些官宦人家若是犯了国法,或是得罪了权贵,子女便会被卖到大户人家为奴为婢,甚至……”韶宁和看了伶舟一眼,像伶舟这样被卖入小倌馆被逼着接客的,那是最悲惨的一种下场了。

只是这些话,当着伶舟的面,又不好说得太明白。

伶舟却已经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也许是我家里穷困潦倒了,父母迫于无奈才会将我卖掉的吧,我那时候年纪太小,记不清了。”

韶宁和一时辨不清他话中真伪,也不好再追问。

两人静默了片刻,韶宁和又道:“伶舟,以后别再叫我‘少爷’了。”

“怎么?”

“读书人当有骨气,不应甘心为奴为婢。”韶宁和目视着前方,缓缓道,“你跟万木不同,我没拿你当仆从看待,你也不要看轻了自己。”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韶宁和想了想,道:“我比你虚长几岁,你便唤我一声‘哥’吧。”

伶舟绷着脸噎了半晌,咕哝道:“我还是叫你少爷吧。”

“为什么?”

“不为什么。”伶舟闷闷撇开脸去。要他认一个比自己年轻了十岁的男人做兄长?士可杀,不可辱!

“当心!”韶宁和突然出口提醒,迅速伸手揽住他的左肩,将他往右侧带了带。

只见一辆马车险险从他身侧擦了过去。

伶舟顿时惊出一头冷汗,如果不是韶宁和反应快,他只怕就要被这躁马撞飞出去了。

“刚才……谢谢你。”伶舟心有余悸地向韶宁和道谢,韶宁和没有说话,只是勾起嘴角笑了笑。

“噗通——噗通——”伶舟瞬间感到自己的心跳又有些不规律了。

“……错觉,一定是错觉。”伶舟面无表情地移开了视线,然后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进入自我催眠模式。

到了集市之后,伶舟和韶宁和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一时间都有些发憷。

倒是万木神色如常,为防止三人走散,他一手拽着伶舟,一手拉着韶宁和,在人流中穿梭自如。

于是原本说好的三人一起逛集市,变成了伶舟和韶宁和围观万木雷厉风行的杀价购物。

期间伶舟一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左顾右盼地不知在找什么。

韶宁和注意到了他的反常,问道:“你有别的事?”

“唔,我可以……去那边逛逛吗?”伶舟指了指集市的另一端。

韶宁和看了一眼仍在专心致志与商贩讨价还价的万木,道:“我陪你一起去吧。”

“不用不用。”伶舟连连摆手,“我自己去转转就好。”

韶宁和皱了皱眉:“人多,容易走散,也不安全。”

“我又不是姑娘家,不用这样保护过度吧?”伶舟尴尬地笑。

韶宁和想想也是,于是拍了拍伶舟的肩膀:“那就早去早回吧。半个时辰之后,我们在集市东面的酒楼下汇合。”

“好。”伶舟得了赦令,欣然离去。

第十二章

待伶舟走远之后,韶宁和才拍了拍万木的肩膀道:“万木,我走开一下。”

“咦,少爷您要去哪里?”万木回头看了看,发现伶舟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由大惊失色:“伶舟人呢?跟丢了?”

“没有,伶舟往那边去了,”韶宁和指了指伶舟离开的方向,“我会跟过去看着的,你别担心,该买什么买什么,半个时辰之后在集市东面的酒楼下汇合。”

韶宁和说着,又嘱咐了一句:“一会见到伶舟,别说我跟着他的事,免得他觉得我们不够信任他。”

万木以为韶宁和是纯粹担心伶舟的安全,于是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集市中人头攒动,韶宁和一边远远尾随,一边不时伸长了脖子锁定目标,才不至于把伶舟跟丢。

只见伶舟走马观花一般,慢慢悠悠地逛到集市的另一头,然后被出口处不远的题字楼吸引了注意力。

这座楼建于大曜文帝年间,最初也不叫“题字楼”,而叫“观风楼”,某日文帝微服出游,登上此楼,一时诗兴大发,便随手在楼台上留下了天子真迹。

此事一时传为美谈,许多读书人也都附庸风雅地跑来此楼留下自己的笔迹,于是观风楼被改名为“题字楼”,成为了繁京市井之地的一大风景名胜。

此时题字楼前照例汇聚了许多来自各地的读书人,他们中有的正在楼台上写字,有的提笔沉思,有的则三五成群地小声交谈,气氛融洽。

伶舟踏入楼内,四处转悠着观望了片刻,便也提笔留了几句,而后潇洒离去。

韶宁和因为跟得远,直到伶舟离开之后,他才快步走到伶舟题字的地方,匆匆看了一眼。

那是一首七言绝句,韵脚押得十分工整,但意境上欠缺了几分灵气。这样的诗作,放在这题字楼中,也只能算是中等水平罢了,不可能会有博人眼球的效果。

然而在韶宁和看来,一个从小被卖入小倌馆,只靠平日看书累积知识的少年,能写出这样的诗句,那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

韶宁和淡淡一笑,转身欲走,突然又顿住了脚步。他缓缓回过身来,视线重新落在了那几行诗句上,眉心微拧。

伶舟的这些字,一笔一划写得十分规矩,与之前他用左手写出来的那般歪歪扭扭的字体大相径庭。

韶宁和只在伶舟不能说话的时候,看过他用左手写的一些交流用的小字条,自伶舟能开口说话之后,便再也不曾见他写过字,以至于韶宁和现在才知道,原来伶舟用右手写出来的字是如此模样。

但是若仔细去瞧,又能发现,这些字在落笔间因为过于工整而稍稍带出一丝做作的痕迹,仿佛一个写字多年的老手,偏要去模仿那刚学会写字的幼童,笔画专注得有些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