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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第5001-5050行) (101/176)

作者有话说:

时洺:她怎么回事?不是喜欢我吗!

第三十四章

(捉虫)

鹿清从漠城回来的第二日便收到了从宫内传来的诏旨,

特许她在家中歇息十天。

休假结束的前一天,正好是时侍郎的生辰宴,两人一大早便起身准备回侍郎府去。

时洺将两个月前便准备好的生辰礼拿了出来,

是上次他同鹿清一起到书局挑选的古籍。

他打开锦盒看了看,

见完好无损的放在里面后又阖了起来。

转身朝站在门口等待的鹿清说道:“走吧,

妻主。”

鹿清嗯了一声,

从他手中接过锦盒朝门外走去,步伐轻缓有力。

时洺将手又缩回了温暖的披风中,笑了笑,连忙追了上去。

两人出了侯府后,行芷行兰已经驾着马车在府门口等候。

鹿清走到马车旁停了下来,

见时洺走了过来,

也没有让人放马凳,直接拦腰抱起他将他举到了马车上。

她冷峻的面容上神色淡淡,轻声催促了一句:“外边冷,快进去吧。”

两人如今同吃同住,

潜移默化间鹿清也渐渐习惯了一些身体上的接触,对于和时洺的亲近越发的随性自然。

时洺心中虽欢喜鹿清这样的亲近,

但到底是儿郎家面皮薄,当着行芷行兰的面他多少有些不自在,清雅的面庞有些微微泛红。

他杏眸眨动了下迅速走进了车厢中坐定。

鹿清见他进去后,

也迅速跳上了马车,

走进了车厢中。

见两人都坐稳后,

马车这才徐徐地朝前方走去。

车厢中,鹿清和时洺依旧分别坐在车厢的两边。鹿清坐定之后便闭起眼睛开始假寐。

她身上今日穿了一身赭红色的衣袍,

外罩同色的大氅,

兜帽外沿是黑色的绒毛。衬得她脖颈上的肌肤越发冷白,

连底下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时洺还是第一次见她穿这么艳丽的颜色,却一点也不显得浮夸。倒是让她脸上的冰冷柔和了几分,多了几分艳色。

他脑海中的小人儿开始打起转儿来。也许以后他可以多为鹿清做些这样的衣服。不知道白色的怎么样?他还从未见过她穿白色的衣服。

时洺脑子里胡乱想着,马车也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侍郎府门口。

侍郎府大门一大早便打了开来,迎接前来祝贺的宾客。

侍郎府虽门第不显,在邺都城内文武百官的面前更是排不上号。

但鹿清此次营救太女襄助漠城有功,一跃成为太女面前的红人,甚至还被陛下封为征南将军。

侍郎府与定远侯府是姻亲关系,时侍郎是鹿清的岳母,即便是看在鹿清的面子上,许多官员也来了侍郎府祝贺。

借此向鹿清示好。

邺都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权势与地位是所有人的风向标。

鹿清和时洺从马车上刚走下来,时侍郎已经带着府上的一众人迎了上来。

满脸笑意的相迎道:“你们来了。”

她热情的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曾氏和时洛。不同于时侍郎的热情,两人面上的笑容都有些牵强。

“快快快,里面请。”

时侍郎看着鹿清让开了道,抬手示意了下。殷勤的像是个迎客的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