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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701-750行) (15/27)
回去的路上,十二叔告诉我,陈桃芬通知了秀秀之后,又马不停蹄的跑了一天一夜,鞋都磨破了才找到了平西王府。
我边听着边点头,心道这姑娘思虑周全,体能也好,真适合当我公主府的厨子。
除此之外,进京都城的一路,我就总听着有人在谈论丞相府之女嫁三郎,同时和太子、将军和国师拜堂,婚礼就是修罗场,打麻将定排行,场面好不荒唐。
我瞬间起了八卦之心,忍不住跟着众人围在那听前因后果。
我还记得上次见到丞相之女是在她落水之后,她当时干干脆脆地自我介绍:「我叫诸葛黑茶,因为我既有绿茶的婊……表面,又有黑茶的智商在线。」
哦豁!初来炸道,这很可以!
我搁那儿听说书先生说的津津有味,十二叔拽都拽不动我,只好附在我耳边道:「跟我回去,我带你去看现场。」
一瞬间众人都齐刷刷地看向了他,无数双眼睛
chua
chua
chua,闪烁着强烈的求知欲,满满的对知识的渴望。
十二叔直被骇得退了一步,我赶紧拉着他走,真的是担心再待会儿他会被吃瓜群众围观的骨头渣子都不剩,绝不是为了能快点看到现场。
才刚又走了一小会儿,护城河的方向却起了喧闹之声,没一会儿众人的吃瓜重心,就从一女嫁三郎变成了护城河捞出了一具穿着红嫁衣的无名女尸。
我在高头大马上望过去,本离得不算近,但胜在视野好,远眺着瞧过去,一览无余,无余到我以为我出现了幻觉。
因为我看见了素来清冷孤高的莫亦剑竟紧紧抱着红衣女尸,满脸悲痛地低吼:「你回来!你不准死!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可以死!」
你说话那好使呢?你是阎王啊?
但有一说一,我是真没想到欧阳白花也淹死了。
那么多人救有什么用?
阎王让你三更死,说死你就得死。
不过莫亦剑对欧阳白花是真的上心,不像我,自从我爹通敌叛国之后,他连我的名字都不肯叫了,要么对我不理不睬,要么就只会在我闯祸的时候,皱着眉头叫我长宁。
当时六岁的我还不明白,一向疼爱我、记挂我、去哪里都喜欢带着我、还跟我有婚约的剑哥哥为什么突然就变得冷若冰霜了。
直到大婚之后,我才从侧妃欧阳白花那里知道,我爹通敌叛国害死的,正是他的父亲。
其实他可以早些告诉我的,我若早知道,绝不会巴巴地去他面前晃悠,更不会上赶着被他利用讨他心上人欢心,也不会非嫁他不可。
我是欠他的,但我寻思着也没欠这么多吧?
不至于大婚之夜,极尽屈辱,让他置我这个王妃于不顾,宿在了侧妃欧阳白花那里。
不至于怀了嫡子,夫君堕胎,绝了我的生育能力。
不至于身为正妃,为奴为婢,听从妾室差遣。
毕竟又不是我撺掇我爹通敌叛国的,我当时只有六岁,难道不能算个稚子无辜吗?
更别说,这么多年,十二叔一直在追查这个案子。
他说过,当年的证据并不齐全,我爹极有可能是被陷害的,他早晚要为我爹翻案。
到时候我跟莫亦剑就没有杀父之仇了。
就只剩杀子之仇,和休书之恨了。
说到这个休书,新婚之夜他就是带着休书进来的。
我拜堂拜的比上坟还认真,你洞房洞都没洞就要休我,我不要面子的啊?
不过现在我懂了我悟了我决定了,我要跟他和离。
于是我立刻下马去旁边客栈,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和离书,那叫一个文武双全,声情并茂,激动的我拿着墨迹未干的纸就跑过去拍了拍抱着女尸恸哭不已的莫亦剑:「大兄弟,歇会儿,签了和离书再哭。」
同一天丧妾又休妻,双喜临门,你看我对你好吧?
他闻言身形一滞,缓缓回过头来望向我,鼻头哭得红通通的,眼睛也哭的红通通的,在一双凤目的眼尾凝成薄薄的绯色云霞,衬得乌长的羽睫像蝴蝶翩扇的翅膀,清极艳极,融冰化雪。
绝世大美人果然哭都跟别人哭的不一样,真他娘的好看!
就是好像瘦了不少,都快瘦脱相了。
但该说不说,他就算脱相都脱得风姿卓越的,要不是被这美色所惑,我怎么可能死心塌地这么多年。
他怔怔地瞧着我,怔怔地开口叫我:「命命。」
这声「命命」真的是叫的我鼻头一酸,差点泪洒当场,毕竟曾是我寤寐思服、求之不得很多很多年的。
然而迟来的深情比草贱,醒悟的命命不好骗。
于是我拉过他的手,看这精神状态,字他是签不了了,按个手印儿吧。
然而我刚想把他的手指头咬破,他却突然扣住我的手腕儿把我带进了怀里,死死抱着不撒手,那力道大得仿佛是要把我嵌进他身体里:「命命!我的命命!」
是我的命命!我都听见我骨头在咔咔响了。
咋着,你小老婆死了还想让你大老婆陪葬?
我是欠你的,但我又不欠她的。
勒死我就有点不厚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