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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说道:“好像是‘天乐桃源’那边出了点状况,听说是四月份的时候起了一场大火,烧死不少人,也毁了好些房子,直到现在才算修整完毕,一来二去,每年一度的评选花魁之事,也就拖到了现在。”
李玄都不是圣人,就算不曾沾染风尘女子,该有的好奇也是有的。当年他初到帝京城的时候,就与张白圭一道去过,还有张白月也女扮男装一起随行,来到那座帝京城最大的行院之后,可谓是谈笑皆贵胄,往来无布衣,就算有布衣,也是李玄都这等身怀异术之人。女子无论是何等身份,皆是盛装打扮,如一朵朵盛开到极致的娇艳花朵,那几日,整个行院张灯结彩,不知喝去多少美酒,不知吟出多少诗篇,也不知花去多少银钱,通宵达旦,狂欢的气氛到达顶峰。
在那几日,最不高兴的恐怕就是已经嫁为人妇的女子了。不仅要丢了自家的男人,还要破财,因为这还涉及到评选花魁之事。
具体如何评选花魁,其实也简单,花魁嘛,不管名气如何之大,毕竟还是在于九流之中,也是要赚钱的。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江湖人分出高低,打上一架就行,评选花魁却是不行,所谓各花入各眼,有人喜欢牡丹,有人偏爱秋菊,无法统一,才情也是如此,难分高下,所以评选花魁,便看各路恩客们的手段。你说春波楼的幽碧姑娘最好,那好,你能为幽碧姑娘投上多少太平钱?换成其他珍贵珠宝也行,自有专门请来的师傅估价,这又叫做“缠头”。
有诗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到最后,哪位姑娘收到的“缠头”最多,那她便是本届“花魁”。输了的人也只能服输,毕竟是真金白银的较量,谁也别说谁在背后弄鬼。
当然,有些囊中羞涩的寒门士子,或是家中悍妻把持银钱之辈,又想参与如此盛事,又该怎么办呢?也简单,有才或是有名,两者有其一即可,有名之人,只要去与姑娘打个茶围即可,有文采的,若能写上一篇诗词赞誉姑娘,不但不用花钱,而且还能有润笔费用相赠。如此便是造势。当然,若是有钱、有才又有名,还有一副好皮囊的,别说花钱,恐怕是要被女子心甘情愿地自荐枕席。
归根究底,争夺花魁,看似女子与女子相争,其实也是男人相争,看各自背后的相好、金主、恩客,谁能更胜一筹,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子露脸,自己的脸上也有光。
往年的时候,也不乏有金主们因为意气之争动了真火,行置气之举,开始以钱压人,几万两银子,甚至是十几万两银子,一夜之间便都送了出去,将自己支持的女子捧上花魁大位,也换得所有宾客的赞佩。
胡良是个爱热闹的,这种事情每每都少不了他,虽说他不能像一些权贵子弟那样一掷千金,但气氛到了,通常也会扔出些银钱,多的时候大概能有几百个太平钱,少的时候也有十几个,真金白银出去,换来姑娘们的一声“谢过胡爷”。
值得吗?
李玄都觉得不值,胡良却觉得心满意足。
这种事情,李玄都去了一次,开过眼界之后便不再参与,胡良常常关注,若有空闲便去参加。
关于“天乐桃源”,李玄都未曾去过,但却是久闻大名,由此地包揽中州的花魁评选,也在情理之中。
胡良将“大宗师”重回挂回腰间,压低了声音,“老李,既然遇上了这等好事,咱们不去凑个热闹?”
李玄都回头看了眼身旁满脸懵懂的小丫头,犹豫道:“还有淑宁,恐怕不好吧?”
胡良不以为然道:“有什么不好,当年张家妹子不是也去了?再者说了,这是评选花魁,不是逛窑子,都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什么的,尽是些风雅之事,有什么不好?”
李玄都还是有些犹豫。
胡良接着蛊惑道:“老李,这世人常说,养儿子要穷养,养女儿当富养。穷养的儿子知道来之不易,便不会败家。富养的女儿从小就见过世面,长大之后便不会被男人三言两语给骗了去。所以说啊,让淑宁去开开眼界也是好的,见识下这些所谓的文人才子究竟是些个什么东西,长大之后便不会被那些满肚子草包的书生给骗了去。”
如此一说,李玄都倒是有些动心。过去四年的时间中,他在闲暇时也曾读过一些野史笔记,其中有一个故事就是说闺阁小姐与书生私会之事,要说那书生出彩?也不尽然,若真正是人中龙凤,断不至于潦倒至此,可偏偏那女子自小就养在闺阁之中,除了父兄,便不曾接触过几个男子,平日里接触最多的就是身旁丫鬟,那书生先是勾搭上丫鬟,要了丫鬟的身子之后,又借丫鬟偷入闺阁,这才偷上了小姐。
也许在旁人看来,是一出才子佳人的戏码,可在李玄都看来,却是小姐懵懂无知和书生用心不良,若是此事闹大,那小姐便只有两个结果,要么嫁给书生,要么便是一死了之,无论怎么看,都是书生占了大便宜。
第一百八十八章
深夜酒肆
太平客栈第一卷此生浮沉第一百八十八章深夜酒肆李玄都望向胡良:“要不看看去?”
“当然要去!”胡良赶忙趁热打铁道:“细数各地的花魁评选,帝京那边以权贵子弟为主,江南则是以文人雅士和商贾为主,至于中州嘛,就是以江湖中人为主了,虽说‘天乐桃源’是天乐宗的地盘,但是许多正道中人也会前往,毕竟距离紫仙山不远就是龙门城,各大宗门在此都设有‘别院’,天乐宗也不敢做什么手脚。”
“瞧你这点出息!”李玄都笑骂一句:“不就是女子吗?你如果真按耐不住,就赶紧找个良家女子成亲。”
胡良好似秀才背书一般摇头晃脑道:“这可不一样,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此间乐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李玄都瞪了他一眼,“淑宁在呢。”
胡良赶忙熄声。
小丫头抬起头来看了两人一眼,又恹恹地低下头去。
显然对两人所说的事情并不感兴趣。
李玄都抬头看了眼头顶的一轮明月,说道:“好了,要去也是明天的事情,咱们当下还是赶紧找个地方落脚才是正理。”
胡良左右张望了一下,眼神忽然一亮,伸手指着街道尽头处的一点光亮,“那儿还有人家,过去看看。”
当一行三人来到那点光亮处的时候,顿时有些失望,这儿不是客栈,而是一家小酒肆,只管卖酒,顶多再卖些下酒菜,是不管住宿的。
李玄都和胡良站在小酒肆的门前,两相无言。
若是换成以前,他们俩大可花上个几两银子,要上几坛子酒,在酒肆中坐上一宿,也就这么对付过去了。现在有个小丫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几日都是步行赶路,以小丫头的体力而言,已是非常疲累,再这么坐上一宿,第二天的精神头也就垮了。
就在此时,酒肆的门帘被人从里面挑起,然后走出一名女子。
她与李玄都四目相对,两人同时一愣。
因为他们曾经见过。
那是在送别了沈霜眉之后,李玄都一行人牵马而行,中途被一名骑驴的女子越过去,这名骑驴女子五官浮肿,相貌丑陋,唯独一双眸子极有灵性,让李玄都印象深刻。
如今从酒肆中走出的女子正是当日那名骑驴女子,显然这名女子也认出了李玄都,在片刻的沉默之后,率先开口道:“人生何处不相逢,倒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又遇到了公子。”
李玄都笑着点了点头,问道:“姑娘是这家酒肆的主人?”
女子笑道:“这家店是我姐姐的,我只是代为照看而已。”
不等李玄都开口,她已经主动问道:“公子可是因为客栈客满而没了落脚之地?”
李玄都苦笑道:“正是如此,本想着来这儿看一看,没想到姑娘经营的是酒肆。”
“酒肆怎么了?”女子爽朗一笑:“我姐姐的这个酒肆后面还有个小院,若是公子不嫌弃,进来住上一宿便是。”
李玄都迟疑了一下:“还未请教姑娘名姓?若是姑娘孤身一人,是否有些不妥?”
“叫我丑奴儿就好。”女子笑道:“公子尽管住下便是,我长成这般模样,难道还怕公子图谋不轨不成?还是说公子怕被我占了便宜?”
李玄都转头与胡良交汇了一下眼神,拱手道:“既然如此,那便叨扰了。”
酒肆是个前店后院的模式,除了临街的酒肆门面之外,在巷子里还有一个单独的院门,李玄都一行人从酒肆正门进来,穿过酒肆,便来到院中,院子不算大,一间南房作为卧房,两间北房,一间放了些杂物,一间被开辟成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