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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第7101-7150行) (143/159)
我摇头,不对,现在不该想这些,现在应该努力看到那个女的长什么样子。
我稍微将窗帘拉开了一点点,然后稍微把身子靠过去一点点。
事实证明,万有引力是存在的,因为我——掉下去了。
因为身子太向前的关系而掉了下去,还顺带大力的撕下了厚厚的窗帘,我都佩服自己怎么有那么大的力气。
然后,冷面同志的脸色就难看的跟我手里的破碎棕色窗帘似的。好吧,我承认他们没什么联系,只是瞎比喻而已。
我在想,反正已经被发现了,一定要看到他的死人女友长什么样子。
我探头看后面的照片。
背景是一望无际的薰衣草田,紫色的一大片,构图的中央是一个小女孩的上半身,小女孩只露出侧脸,眼眸里透出一丝丝灵气,手臂白皙的几乎和白色的连衣裙构成一个颜色,细软的黑色头发披在肩上,微微发卷。好像SD娃娃的剧照说
我正想着,意识到我看到照片的冷面同志脸色已经是铁青了。
原来——
我大吼:“原来你有恋童癖!”
冷面同志看着我,面色难看。
真看不出来啊,原来衣冠楚楚的安得斯有恋童癖,怪不得不让别人看呢。本人是不太赞同恋童癖,一般遇到恋童癖的耽美文,我都会仔细看看情节,如果不好看直接踢掉。因为还是觉得那么纯洁的小孩子是不适合YY的,如果长大了就另当别论了。后来,又发现一种恋童癖最高境界的书——恋婴!当时我就有吐血的冲动了。反正,总而言之,安得斯的帅哥形象在那一瞬间在心底瞬间破灭。
“老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我丢下手里的破布,说:“所以老爷你别辞退我啊!”然后,我——跑了
安得斯揉揉太阳穴,这个女人眼睛是瞎的吗?照片下面明明写着拍照的日期——2018年四月二十九日。
隔日,连花园的花匠都知道原来自己的主人有恋童癖。
人已经跑了,安得斯也不想计较。反正,明天,自己就要去巴黎了,这幅照片,自然也是一同带走。这幅照片里的女孩子,是他的赫拉女神,尊贵的、无可代替的。
——————欢迎观赏,回忆阶段————
只见过一次,那次是上流的一个舞会,被誉为钢琴神童的维尔斯大小姐完曲子,受到贵族们的关注。那个时候,他是安得斯家的小少爷,上面还有好几个兄弟,因为是庶出,他是没有继承权的,在蔑视中长大,却也无可奈何,至少,他是丰衣足食的。
被忽略掉的他走出了大厅,走近花园的时候迷路,那个时候那里是一个玫瑰建的迷宫,据说连建造者都不一定走的出去。穿梭在带刺的玫瑰间,他被钢琴声指引,来到了一座小木屋,木屋里不断传出钢琴声,很快,诡异的旋律,四周的空气也似乎冰冷了些。
他敲门了,没人回应,推开门,小木屋里点着一根细细的蜡烛,烛火很暗,被摆放在一架黑色的钢琴上,琴键上,快速的弹奏着的纤细手指。白皙,却带着青筋和淤青,混着旋律,诡异的可怕。
那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似乎来到了鬼屋。
白色连衣裙上都是玫瑰的花刺,看来她是栽倒在玫瑰丛里了,手臂上也是,细细的血痕密布,上面带着玫瑰的花刺,黑发却很柔顺的垂在肩上,滑下来的头发遮住了脸,只露出苍白的双唇。她看上去比他稍微大一点点,大概在八岁左右,脚上穿着碎钻的拖鞋,白皙的脚也一样的充满着血丝和青筋,在烛火下,还能看到流动的暗红血液。
那份诡异,让五岁的他皱眉,心里有着一丝不安。
女孩自顾自的弹琴,丝毫不理会他。
一曲完毕,手指才停止跃动,青色的手被放在钢琴上,小小的手,就像死婴冻僵的小手,毫无生气,安得斯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轻轻撞上门。
“可怕吗?”轻轻的声音响起,说不出的冰冷,像冰块狠狠撞击心底的感觉,他下意识的抓住门把想要离开。
“呵。”女孩子突然一声自嘲的笑意,说:“果然是怕了呢,真是胆小。”
有一种叫自尊的东西油然而生,安得斯也冷声回应到:“不用激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来弹一曲吧。”女孩子往那边坐了坐,给他留了位子。
安得斯坐了上来,想看看她要干什么。
“《鬼火》,这首曲子,是鬼火。”女孩子笑了,犹如山鬼的诡异。
《鬼火》,是今天维尔斯大小姐演奏的曲子中的一首,据说是对演奏者的演奏技巧要求很高的曲子,维尔斯的大小姐才十一岁就能弹奏流畅快速,所以被誉为神童。
这个女孩子,也在弹这个,是巧合吗?安得斯迅速的将两者联系起来,这个女孩子,该不会也是维尔斯家的小姐吧?安得斯正在想着,女孩子已经开始弹了,说:“跟上。”
安得斯立刻跟着她的节奏弹奏,虽然看过谱子,安得斯却还是不太熟练,只能勉强跟上,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是很少有人可以办到的。
安得斯的眉头越皱越紧,一曲完毕,他的手指已经酸痛的可以,还未发育完全的骨骼,果然不适合那么激烈的曲子吗?他开始明白女孩手上的淤青是怎么来的了。
“你没有跟上。”女孩子微笑,看不见眼眸,嘴角微微勾起,虽然诡异,却很好看。
“这首曲子很难。”安得斯说到。
“是啊,很难,大姐姐花了半天的时间久学会了,可是我却花了三天。”女孩子抬起手,然后重重的按在琴键上,琴键发出很大的声响,安得斯有点被吓到,看着面前的女孩子。
“好没用对不对?妈妈也是那么说呢,只能一直弹一直弹,却还是花了三天,别人用了半天的时间完成的事情,我要付出好几倍的努力去完成。”女孩子笑着,语气却如同魔鬼:“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我就什么都不是,我只可以努力来获得我想要的,三倍,五倍,或则十倍。你不是一样吗,努力想要活下来,可是到最后你还是会死的,因为你没用,你注定要死在这个华丽的战斗场。你比我聪明多了,你知道我花了多久才弹成像你刚才那个样子吗?我花了一天,你只不过看过谱子而已,你们每一个人都比我有天赋,所以我只能更努力,更努力的活下来。如果我死了,我就看不到你是怎么死的了。也许你是被乱枪打死,也许是被你的兄弟踩在脚下毒死,也许——是被用刀切开,慢慢的,受折磨而死呢。”
这个女人是疯子吧?安得斯想着,却不住的后退。
一瞬间,女孩子安静下来,静的空灵,慢慢的弹奏起来,弹的很慢,曲子也很简单,是莫扎特的《欢乐颂》,慢慢的,快乐的旋律像精灵一样充斥了房间。
“走吧。”女孩子说:“你走的出这个迷宫的,没人会在乎你,没人会来找你。你能靠的,只有自己。”
安得斯像被一块石头压住了心脏,喘喘的,从小木屋里逃出来。
依旧是淡淡的烛火,透过窗户往里面看。女孩子还在弹着,她的头慢慢抬起,露出空灵的眸子,干净的,就像精灵一样。
突然,诡异的曲子再度响起,安得斯一惊,急忙离开。
他走出了玫瑰迷宫,方法很简单,穿过厚厚的玫瑰花墙,直线出去。
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身上、衣服上、脸上,都是花刺刺出的血痕,很多,细细微微的伤口充斥了全身。他转身,想起那个女孩子身上的玫瑰花刺。
这个晚上,他学会了努力,也学会了——对自己残忍。
回去之后,他每晚都会梦到那个噩梦一样的女孩,那个女孩子在黑色的地狱对他微笑,说要看着他死亡,她是他小时候的梦厄。他开始怕,有了看夜景的习惯,也有了努力的觉悟。他开始学习很多东西,把自己的时间填满,让自己不再想那个恶魔一样的女孩子。他也开始工于心计,把大哥的货吃掉,然后反倾销了他的公司,可是他的大哥却不知道,这件事是他最乖巧的小弟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