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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第3351-3400行) (68/131)

他心中竟也升起了奇异的冲动,当他与她面对面很近地罩在一具阴影中的时候。因他是个男生,唇上的胡须越来越清晰,他什么都能作假,独独那一股青春的欲望很难作假。他已经是十七岁的男生。而她是十四岁的女生,她病态的犀利的眼睛被阴影柔和了,她的颊上因激动时时泛起红云,他有时竟觉着她也还不愧为是个女生。这样的时候,他的语气便会温和下来。他温和下来的每一个字,都如巨石一样滚入她的心间,刹那间,她的心里便像崩了一座雪山,天崩地裂,石流滚滚。再没有比这更壮观更伟大的场面了。而他温和地对她说道的,全都是最最普通,最最平凡,甚至最最无聊的事,比如:

“好像是水开了。”他提醒她。

她走到后面,果然炉上的水壶咝咝地吐着白汽,她冲了水,封了炉子,再回到她柜台里面的方凳上。

“你外公还没回来?”他问道。

她抬起眼睛,越过他身体的暗影望去,他身后是光明的马路,马路上走着陌生的行人。

“这是什么?”忽然,他用手指,点了点她手背上冻疮留下的疤。他的手指虽然并没有触到她的手背,她却骤然地抽搐了一下。

“是冻疮?”他又问。

“是冻疮。”她颤抖着声音回答。

“吓人。”他说。

“吓人。”她也说。

温和下来的他是那么亲切,她的心就好像载了一叶小小的随波逐流的荡舟,幸存于山崩地裂之后,在无涯的水面漂流。她还不敢想到爱,她还想不到爱,她只想到“哥哥”,如他真做了自己的哥哥,那是多么巨大的幸福。仅是想想,她便幸福得透不过气来了。仅只想想,她便很知足了。只要他能偶尔地经常地提供一些想象的依据,只需是小小的依据,只需真正一点点,她自己便会去加工而充分地使用。无论她所使用的那些材料是多么的虚枉,多么的谬误,而这些材料织成了想象,于她的心灵却是有极大的益处。她的心灵是太干渴了,她的心灵是缺雨缺得太多太久,能有一注水流,也可滋润一下,可供生长一些无名的青草。因有了这谬误,她才可理直气壮地自慰,如若连自慰也不允她,那她那一片心田,便只有彻底地荒芜了。她和平幸福地度了多少个夜晚。

而他却蠢蠢欲动了,他却睡不安稳了。他感到体内有一股热力在一阵一阵地涌起。他很奇怪地开始想她,尽管想她,却仍然嫌弃她,因为嫌弃她,却仍然要想她。心里就十分气恼,还委屈,受了辱似的。然而,却恰恰是因为瞧不起她,瞧不上她,他才陡然地增添了勇气。因他现在是极勇敢,所以他没有为那一股骚动骇退,竟还有些好奇。他好奇地耐心地听凭着甚至怂恿着那股骚乱的勃动,看它究竟能将自己推往何处。他用不着于她有任何敬畏,他尽可以一往无前。他犹如一个探险家,而他所探险的地方其实又很安全,所有的险境不会有一点生命的威胁,又都很叫他得趣。这样,他便有些离不了她了,她恰恰是更加地离不了他,他们互相需要。她离不了他,正为他离不了她提供了理由,这又减轻了他精神的负担,使他不必自疚自惭,他又可轻松地作战,他真正是轻装上阵。

一个阴雨的下午,他先打着伞在柜台前与她闲话,后来雨下得急了,她便让他从横马路绕到后弄,穿过灶间,进了店堂,也搬了一张方凳给他。他们一人一张方凳地并排坐在了店堂里。仅只一个门面的店堂间,且又有柜台,货架,两张方凳紧紧并在了一起。连一丝缝隙也分不开来,于是,他们只得紧紧地并坐在了一起。坐了一会儿,他便有些坐不住,慢慢开始动作起来。她感觉到了他的不安,感觉到了他细小的动作,心里虽然害怕,却又有小小的期待。她煞白了脸,他也煞白了脸。门前春雨涟涟,行人匆匆地来去,倒是后弄里,雨点敲出了回声,有些喧哗。他将手伸到她的背后,绕过她的挺直的腰,摸索着她的裤兜,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摸索她的裤兜,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摸索她的裤兜。可是她无法动了,她浑身的血液都凝冻了,那是真正的凝冻。她不知道正在发生的是什么事情,不知将要继续发生的是什么事情,她以为要有天大的事情发生了,她以为要有划时代开天辟地的事情发生了,她以为一整个时代被整个儿地划过去,另一个则在徐徐地开幕。他的手插进了她的裤兜,在她的裤兜里一阵乱掏乱翻,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可是他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她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她非常地害怕,非常地紧张,她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他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他只是乱掏、乱翻。然后,他好像是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渐渐地静了下来,贴了她的小腹与腿之间渐渐地安静下来。

雨在店堂前细细密密地下,一世界都被雨充满了,这是一个雨蒙蒙的世界。人们顶了伞匆匆地来去,汽车飞驶的车轮,在湿地上摩擦出古怪的噪音。一个少年撑了一把很笨重的油布伞走过去,是那种很难撑开,撑开了又很难收拢的笨重的油布伞。

一个少年撑了一把油布伞走过去。

一个少年走过去了。

人们永远地来去,汽车永远地奔驰,雨永远地下。

他们被一声咳嗽惊了,那是在极近又极远的后弄口,外公的一声咳嗽,在这喧哗的哗哗雨声的后弄里,不知竟会如此响亮。他们犹如两只飞鸟,一下子惊散了,他的手猝然抽出她的裤兜,只听“吱”的一声,裤兜撕裂了,这一撕裂的声响,又是那样惊天动地的炸响。他们更慌了神,他站起了身子就往外走,走又走不过去,将方凳推倒了,推倒的方凳绊了他的脚,他几乎摔倒,他几乎摔倒地出了店堂,从外公的高大的铜床前走过,直走进雨幕重重的后弄,后弄是连鬼都没有一个,只有涟涟的雨。

第十三章

外公看着这个不亲不近的大外孙女儿,心里想着,人都说她不像爹不像娘,可是他们都不知道,她其实是像她外婆的,她和她外婆是一模一样的。当然,她是不如她外婆好看的,她外婆当年是系了裙子,戴了红绒花,自然是好看了,人靠衣装马靠鞍嘛!她外婆也要比她活络,最初他们还只在弄堂口摆香烟摊的时候,她就显示出了做生意的才干。她嘴很甜,人也很会笑。她总是笑吟吟的,而一般人则都是不经常笑的,她却是经常笑。女人要笑才好看,再丑的女人一笑便添了三分媚。笑的女人才更像是女人。她外婆就很会笑,会笑也会凶,如不是会笑也会凶,这香烟摊子怎能发迹成一爿店。店是小,可是靠了它,一家三口的日子却是温温饱饱,康康乐乐。他眼前好像出现了那一幅图景:夜晚降临时分,街上行人稀少了,对面几家大铺子还亮着灯。那时候,这街上就那几家铺子,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爿店,又多了一爿店,渐渐就热闹成了这样。那时候,也没有现在这样雪亮的大橱窗,到了晚上,街上暗暗的,那才像个夜晚的样子,那才是真正的夜晚。在那真正的夜晚初降的时分,女人在店堂间里摆好了桌子,就是这张八仙桌,那时候,店堂也不像如今这么挤扁了头似的挤。八仙桌靠了后间的板壁和西边的货架,他们三口人就坐在八仙桌的两边吃晚饭了。晚饭总是有荤有素,有菜有汤,那时,经常吃的是,带鱼烧萝卜丝,手掌宽的带鱼烧头发丝细的萝卜丝。吃着吃着,会有人来买东西,一包香烟,或者一包火柴。有时候是女人站起来去接生意,有时是女儿抢了去接。女儿刚比八仙桌高出了半个头,剪一个东洋娃娃头,穿一件花布袍,一手捏了一双竹筷,一手去接生意,接过了,又跑回来,爬上方凳再吃饭。她吃东西总是很细巧,尖尖的筷子头,一根一根挑了带鱼碗里的萝卜丝吃。他好像又看见女儿挑萝卜丝吃的样子。女儿总是背对着店堂门面坐,她身后是幽暗的街道,在那幽暗的街道上,他的店里的这一盏十五支光的电灯,便显得格外格外的明亮,如今这四十支的电灯,都不如那时的明亮。这一盏电灯,总是亮到极晚,极晚了还会有人来买东西,极晚了人们要买东西,就说到平安里的小店去看看。比如停电的时候,就会有人来买洋蜡烛,他们便也点了一支洋蜡烛,将店堂照得红红的,黄黄的,朦朦胧胧的,他女人就在烛光里给女儿绣鞋面,一针一针的,直到很晚很晚,他才开始一块一块上排门板,排门板是戗在后门口的,他扛了门板一趟一趟穿过后间到店堂前上门板,女儿早已睡到了苏州。这时候,隔壁的隔壁三楼的无线电也“嘟嘟嘟”地响了。

隔壁的隔壁住的是那绸布行老板的二房姨太太,年纪轻轻,嫩得像根葱。是为不招摇的缘故还是生性就素静,穿着得十分朴素,阴丹士林蓝布旗袍,外面再套件羊毛衫,但据说,她手上的那只钻戒,就不止他这爿小店的价值。她难得露面,用了一个嘴很紧的湖州娘姨,一旦出门遇见邻居,便是非常和气。大家都叫她宝孃孃,也是先由女儿叫出来的。说来奇怪,她与女儿虽差了半辈人,却极有缘分,寂寞的时候,会让那湖州娘姨来张张,看看妹妹在不在,妹妹便求之不得地跑了去。宝孃孃有一只无线电,还装了电话,妹妹就打电话给无线电台点歌,妹妹总是点周璇的歌,一支《四季歌》是一千遍一万遍也听不厌似的。还欢喜看胡蝶的电影,也是一千遍一万遍也看不厌的。那绸布行老板是每礼拜来三四趟,来了之后,湖州女人就要去熟食店买鸭肫肝,去绿杨邨叫虾籽蹄筋。凡是湖州女人一去熟食店和“绿杨邨”,人们便知道是那老板来了。那老板生得很清癯,虽是生意人,却还斯文,有时候与宝孃孃一起叫了出租汽车,去“国泰”电影院看原版的好莱坞电影,或是与宝孃孃在屋里面对面打牌,打的是桥牌。他眼前好似又出现了宝孃孃青葱一样的背影,她的背影引得一弄堂淘米洗衣的女人都停了不动地看她。如今她也是老得换了个人似的了。

外公望着车水马龙的马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地方是怎么会变成这样热闹的,还是很不久的以前,这里甚至是荒凉的。那时候,人也没有现在这么多。那时候,人要少得多了。哪里都是清清静静的,有的地方走夜路都难遇上个人,遇上个人还当是鬼呢!那时候,鬼倒是不稀奇的,老人常常能听见鬼叫。楼上的一个老太,听了半年的鬼叫就去了。他眼面前出现了那老太的形象,老极了老极了的,瘦极了瘦极了的。他想起自己还是幼年的时候——现在想起,就好像做隔世梦一样,自己竟还会有年幼的时候,他不禁要笑——就是那时候,听人家大人说——他又想笑了——人家大人说,董家渡那边就出过一个鬼,面孔煞白,两只眼睛血血红的,拖了老长的舌头,天一黑就出来吓人,抢人钱财,后来被人捉住了,原来是一个苏北操舵工,赌博输了老本,饭碗丢了,老婆丢了,就只好装鬼吓人。虽不是鬼,人吓人,是要吓死人的。看来这地方还是忒热闹,半日出了个鬼,却还是人装的,却还是要钱的。他觉得很好笑,并且,很想与人谈谈,却没人可谈。大外孙女儿在店堂后面帮他炒菜,炒好了就走了,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他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这回忆既不令他悲,也不令他喜,他就像是想着别人家的闲事似的,觉着很有意思,很有趣。这些闲事,可以伴了他消磨一整个下午。那样的春光明媚的下午,确是需要这样的闲事来作消磨的。这样地消磨了一个又一个的午后,令他觉着很好。他变得很爱惜这样的午后了,还有午前,还有夜晚,他都很爱惜。自从外婆故去之后,外公更是加倍地爱惜,每过去一日,到了晚上,他便会想,又过去了一日。想过了却觉着这念头很不吉利,可是到了下一晚,他还是这样想了:又过去了一日。他很愿意他还有没有尽头的这样的午后和这样的可以想着“又过去了一日”的夜晚。他愿意这样的午后无尽的一个又一个,无论是阴是晴是风是雨。他喜欢阳光,也喜欢雨,阳光和雨再不会影响他的心情,叫他特别的高兴或者特别的不高兴,他对阳光和雨都很谅解了似的,达成了什么协议似的,于是,他便很爱它们,很不愿离开它们。他喜欢看小店前的喧腾的人流,也喜欢悄悄的后弄,热闹与寂寞同样不会影响他,与他也有了和谐的默契了。他爱它们,不愿没有它们。他觉着自己过了几十年的日子,至今才真正过出了滋味,什么事情都做完了,可以坐下来静静地闲闲地活着了。活着,这一桩事,似乎才刚刚开了头!可是,外婆这一走,好像是打破了外公的幻想,外公的幻想被外婆的先行打破了一点,虽然渐渐地又弥合了起来,可那幻想毕竟是受过挫的,不那么坚固,总有些危险似的了。他虽很舍不得他女人,可是却也绝不因此想随她而去,那死亡绝不因此而有了号召力。他已经活得很明白死亡是怎么回事了,于是,他必眷恋生存。当空的太阳,涟涟的细雨,街前的人流,后弄里的敲门声,无一不与他的生存紧紧相连,嵌进了他的生命里去,他无法与它们割裂了。

他看见他的不亲不热的外孙女儿从马路对面过来了,他想起该是去开会的时候了。他看着他的大外孙女儿在正午的阳光里,朝马路这边慢慢走来,心想着,她可是很像外婆啊,看着了她,就好像看着了一个小鬼似的。小鬼似的外孙女儿走了过来,又偏过去,走上那条横马路,从直马路上再弯进后弄,从店堂后边走了进来。

“我来了。”她对他说道。

“来了?”他站起了身子,说道。

她直挺挺地走进店堂间,在外公站起来的方凳上坐了下来。

“大妹妹。”他叫了她一声,他忽然有些想与她说话。

“嗯?”她听着,却没有回头,眼睛望着柜台前方。

“家里还好吗?”他问道。

“还好。”她答道。

“姆妈胃气痛又痛过了吧?”他问。

“还好。”她回答。

“小弟闹吧!”他又问。

“还好。”她回答。

“大弟和小妹还相骂吧?”他说。

“还好。”她说。

外公没有话了,外公再想不出说什么了,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又回转身来,交代道:“米在桶里啊!”

“知道了。”她说,头也不回。

外公终于出得门来,慢慢地走了,他看见在他前边五六步远的地方,走着隔壁的小娘舅,手里拎了一只小板凳,他这才想起,忘了拿板凳了,又回转身去灶间拿,拿好了再走出来的时候,小娘舅的背影已经很远了。他忽然想起那小娘舅的帮人家洗衣裳的姆妈,为了给他买一套建筑积木,那是学堂里一定要买的,手在搓板上擦出了血泡,也不晓得怎么变成了右派,书没有读完,也找不到饭碗。他不可怜儿子,却可怜娘,他娘早在他女人走以前已经走了。她在的时候最最牵记这个儿子了,走到哪带到哪。那儿子是小小的一个,小小的一个儿子突然间长成这么大个人了。当了大学生,还当了右派,现在又做了摘帽右派。这几十年的光阴几乎是一眨眼之间过去的,一眨眼之间,几十年的光阴就过去了。午后的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眯缝了眼。原来他是走出了后弄,弯出了横马路,到了大马路上,马路对面就是街道开会的场所了。

她看见她的外公慢慢地从这边马路往对面马路过去。外公是小小的一个老老头,穿了件洗白了的人民装,套了两只藏蓝色的簇新的袖套。穿人民装戴袖套的外公渐渐地穿过马路,到达了对面。在他的脚跨上人行道的时候,她便想:他应该过来了。外公的脚跨上了人行道,沿了人行道走了。于是她想:等到第五个人从马路这边过到那边,他便来了。一共有十个人从马路这边过到了那边。她又想,有十个小孩从马路那边过到了这边,他就到了。一共有二十个小孩从马路那边过到了这边。然后,她再想:要有二十个女小孩走过她的小店,他就来了。一共有四十个女小孩从她面前过去了。

他没有来,他不再来。

她最后一次地想:有一百个穿回力球鞋的男小孩从她面前过去,他就来了。

他错过了最后一次的机会,他不来。

春天午后的太阳,暖烘烘的,她圆睁了双眼,如一只狩猎的猎狗。经过了几个不眠的夜晚,她终于有些知道,他在自己裤兜里掏着翻着地搜寻的是什么了。她知道得并不彻底,却模模糊糊地有些知道了。他的手始终在她的裤兜里,翻来覆去地搜寻,似乎是在启迪她。她一遍一遍温习着这只手的动作,这只手不断地启迪她,等她终于得了些启迪,模模糊糊地有些明白了的时候,他却猝然而去,消失了,再没有了,再不来了。于是她便等他,等他来彻底地启蒙她。她的全身心都在焦急而耐心地等待,希望与失望轮回着,犹如日出与日落。在这漫漫的等待之中,她学会了他所擅长的占卦术。她数着路边走过的行人,数着墙角爬过的蚂蚁,数着梧桐上飘落的树叶,数着柜台里飞进的营营嗡嗡的苍蝇。她无师自通地学了一套圆梦术,每日都将夜里的梦境反复温习与剖析,从中择出无数吉利或不吉利的征兆。她的身心越来越失了耐心。她的身心于她就好比一个猜破了一半的谜语,刚刚启开蒙蔽,却又失了契机。她的身心是到了这样一个关头,或是永远地启开,或是永远地关闭。或是启开,或是关闭,其间没有中庸的道路了。每一秒钟对她都是万般的重要,每一秒钟于她都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却不来,不来,他还不来!她身心的那扇沉重的仅仅启开一条缝的石门,在渐渐地无法阻止地关闭,她咬着牙关顶住了那扇石门,以她全部身体的力量与灵魂的力量央求它再等等,再等等,再等他一等。那门内的世界虽未展现,却已传来暗示消息,那道门缝充满了暗示的神秘气息,那气息从门缝里烟雾般弥漫过来,包裹了她,她呼出吸进的全是这股神秘的气息,她几乎要被它溶解,却溶解不了。因那石门在渐渐地合闭,他却不来,他总不来,他老也不来了!她以她的全身心顶住石门,石门将她几乎压扁,她喘息着,她几乎奄奄一息,而不放弃最后的努力。她固执地等待,她耐心地等待,如一个溺水的人等待着一艘船,如一个垂挂在峭壁上的人等待一挂云梯,决定性的一刻就在眼前,她的这一生面临了命运的抉择。

一千只蚂蚁过去了,一千只苍蝇飞来又飞走了,一万个女孩走过去了,一万个男孩走过又走来了。她却看见了外公,外公走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站在了马路沿上,渐渐地开始往这边来了。外公穿了发白的人民装,戴了簇新的袖套,渐渐地从马路对面往这边过来。一辆汽车挡住了他,他让过汽车,让过如流的自行车,太阳已经垂暮,外公长长的身影慢慢地斜过了马路。

她的希望也垂暮了,她的被垂暮的希望拉长了的身影,倦倦地斜在了柜台前的方块水泥地上,犹如一具颓丧的尸体。她是筋疲力尽,她失了意志,她没有听见外公在后屋对她说话。外公说:

“我回来了。”

她没听见。外公又说:

“你回去吧。”

她也没有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