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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51-100行) (2/228)

何况,他还是那么地年轻。

埃米亚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高耸而削瘦。祝深看似很随意地勾了几笔,定好了教堂的比例,然后从塔尖开始画,哥特式建筑独有的竖向线条立刻跃然纸上,拱窗和圆窗经他手有条不紊地分布在了建筑上。

正画着,忽听后面传来了窃窃私语。

许是久违天晴,今天这家咖啡店的生意比往日好很多,从里到外,都坐满了客人。一把把遮阳伞将小圆桌给隔了开来,这伞遮阳可以,却不隔音,因此身后那几个白人艺术家的高谈阔论刚好被祝深听着了。

好巧不巧,几人谈论的主角正是祝深。

“祝沉寂了那么久,现在能拿出手展览的竟然还是几年前的作品。”

“我想Moeen

Cakmak大概会后悔收他这个中国学生吧?”

“愿上帝保佑他能再多吃几年的老本吧哈哈!”

“……”

吴绪的双手在桌沿握紧,刚要转身去为祝深申辩几句,却被祝深抬手制止。只见祝深笔头点了点画上的教堂,问他:“你看我这个比例对不对?”

吴绪低头看了一眼,画上比例完美,排线干净,即便是随意的几笔也足可见其功底。

这些年,祝深的棱角真是被磨平了不少。

连带着一向跳跃性格的吴绪竟也很难得地随着他保持沉默了。

身后的人说话越来越难听,可祝深的神色始终都是淡淡的,只顾着自己手上的事情。很快,埃米亚大教堂便跃然在了他纸上。

祝深敛眸,又添了几笔,这才把笔放下。

虽是匆忙的草作,吴绪却觉这画很是不错,刚想说点什么,就见祝深端起了咖啡,一饮而尽。

一颗方糖都没有加的黑咖啡,吴绪眼见着他喝得干干净净,眉毛不禁拧到了一起,像是在替他觉得苦。

这几年,自从祝深的辨色出了问题以后,好像连带着味觉都大不如前了。从前那么爱吃甜食的一个人,现在却转了性似的。

祝深却不觉得苦,拿起纸巾拭了嘴,将小费放在桌上,动作优雅得仿佛上世纪的贵族一样,然后他又压低了帽檐,走出了咖啡馆。

吴绪站了起来,回头望了一眼纸上那挺拔屹立的教堂以及流连着的栩栩如生的鸽子,眼里忽地闪过一丝莫名的难过,却也没顾得上伤怀,提起脚步就往前追。

此时坐在他们身后的白人艺术家们看到他们走远,不经意地往前面的桌上瞥了一眼,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只鲜活生动的白鸽。他们像是被吸引住了,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探着脑袋再往纸上看,一眼就认出了具有神秘崇高气息又带着哀怨瘦削特质的埃米亚大教堂。

他们面色一震,推了椅子,赶忙走到了那张桌子前,抬起头冲着祝深的背影大声道:“画!嘿!你们的画!”

前头的人越走越远,不知是听到了还是没听到。

几人站在圆桌边,围成一个可笑而滑稽的三角形,捧着画纸的手都是颤抖的。他们互相看了一眼,视线最后又停在了右下角的落款处。

——刚从艺术馆出来,他们不可能不认识这出自谁的手笔。

遥望着那道穿过鸽群的削瘦背影,几人在桌前站得笔直,竟还有一些肃然起敬的意思。

D国的鸽子倒不是认生的主儿,胆儿肥的扑翅扫过了祝深的背,在他的肩头停下一两秒,然后继续展翅高飞。

祝深穿着一身白色风衣,身上稍稍映出了些许霞光的颜色。

他就这么眯着眼睛眺望着将落未落的夕阳,好看的眼睛潋滟出了瑰丽的波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早在祝深眉眼未长开时很早就有人说过,他这一双眼注定是多情的。此时瞳仁里投映着黄昏的光纹,玻璃珠子一样的眸子更是亮闪闪的。闭时,敛的是斜阳,睁时,映的是流光。

吴绪只当他是被人嘲了不开心,便主动宽慰道:“谁说你吃老本了?咱不还是有不是老本的画儿吗?”

祝深看向他,轻轻地笑了笑,似是在等他说个一二三出来。

“……”吴绪想了想,提醒他:“要我说,你那幅《昏》就很不错啊!”

那确实是祝深前不久刚画好的。

那幅画启用了祝深近年来鲜少触碰的明亮颜色,风格也与从前偏东方的写意大不相同。

《昏》的风格是抽象的,像是L国天堂湖上的黄昏,用光束拉开分明的昼夜,澄澈的水波泛着夕阳的余晖,五光十色斑驳着的光影就像是一场揉皱的梦。

是有情人的诗。

是多情人的魂。

两人朝着艺术馆的反方向走,吴绪越说越激动:“我当时看到那幅画的时候,还以为你的病好了,你那个黄昏画得真是绝了!”

“黄昏?”祝深偏头看他一眼,止住了步子。

吴绪奇怪:“你画的难道不是黄昏吗?”

“不是。”祝深嘴角挂着似有非无笑意,遥望着自塔尖坠落的夕阳,眼神深邃,却莫名有些怅然:“那晚喝高了。”

“画的不是黄昏,是酒。”他说。

回想起那一晚,冰块在祝深握着的杯壁里来回摇晃,撞出了清脆的声响,又在那暖色调的吊顶灯下,折射出了奇幻的色彩,浮浮沉沉,深深浅浅。

那一晚,最迷人的却是祝深的眼。

“我醉了酒,昏了头,一冲动就把婚给结了。”祝深淡道:“所以,它叫《昏》。”

“好家伙!”吴绪恍然大悟地拍手说:“我说你怎么闪婚呢!”

祝深是两个月前结的婚,婚讯像是平地一声雷,炸翻了整个滟城。和他结婚那人叫钟衡,是钟氏集团的继承人,因两家是世家的交情,所以这场婚姻的背后免不了长辈们撮合的成分在。

但这婚结得太突然,愣是把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人凑到了一处去了,若非两人都是男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奉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