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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第4501-4550行) (91/421)
王飞扬重重的点了点脑袋道“没问题!”
回到住的地方以后,野狗咬着烟嘴,抱着一只脚坐在沙发上正满脸惬意的“蹭蹭...”挠着。王飞扬见到野狗的时候瞬间激动了“老神仙,你也在这儿?”
我苦笑的拍了拍额头,暗道看来又是一个被野狗坑下水的倒霉孩子。
“孺子可教!按照我的吩咐,你肯定会救到你心爱的人!”野狗装腔作势的捋了捋自己的络腮胡,故作神秘的朝着王飞扬点头笑了笑,然后又看向我低声问道“听说你们今天办了件大事?”
“狗叔的耳朵真好使,从医院里都能听说商业街的事儿!牛逼啊!”我朝着野狗竖起大拇指来,我知道他肯定有自己的一套情报系统,不然很多时候也不会“刚刚好”出现。
“没有我不知道的。”野狗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就朝卧室走去“晚上早点休息,明早我喊你们起床!”
“叔,别闹了!”我叫苦不迭的朝着野狗抱拳。然而没有任何卵用,他卧室的门已经“咣...”的一声关上了。
“行哥,你给文锦打个电话。就说现在有笔挣钱的买卖,问问他敢不敢干!”等野狗屋里发出响亮的鼾声后,我冲王行努了努嘴巴。
“商业街的事情么?”王行点点头开始拨通文锦的手机。
“你就说让他带人帮忙砸两家商业街的店铺。然后给他二千块!”我想了想后压低声音凑到王行的跟前小声说道。
电话接通以后,王行和文锦客套了几句就直奔出题道。
“文锦说要五千!”王行回头看向我。
“锦哥,最多三千五,不能干!我们就找疯子或者张梦魂合作!”我接过电话朝着文锦直接了当的说道。
“三千五?”文锦犹豫了几秒钟后道“成交,不过我有个条件,下个礼拜。我和张梦魂约好地点群挑,你们到时候得过来帮我!”
“锦哥,挣钱才是硬道理。整天打来打去的多没意义,明天早上九点半,咱们在开发区的商业街口,不见不散哈!”挂断电话以后,我歪着脑袋思索了几秒钟后又看向王飞扬“明天需要你当次英雄,你敢不敢?”
“怎么当?”王飞扬有些迷茫的问向我。
“你得先把形象换换。”我站起来朝着王飞扬转了两圈“楼下有个理发店。你去先剃个圆寸,再到夜市上弄几个逼真点的纹身贴,贴到脖子了或者胳膊上面。尽量弄得明显一点,反正怎么像痞子就怎么收拾自己!”
“好!”王飞扬没有任何废话,点了点头就转身走出了家门。
“对了。最好再买把西瓜刀!”我赶忙追出去朝着王飞扬又交代了一句。
“康子,我没看懂到底是啥意思,你是准备让他带着文锦一伙人砸谁的店吗?”王行一头雾水的抓了抓后脑勺。
看了眼鼾声震天的野狗房间,我担心这家伙在装睡,“不是,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我把嘴巴凑到王行的耳边小声说道。
“卧槽。绝了!我宝哥现在真变得越来越不是东西了...”王行憨笑着朝我伸出大拇指来。
“...”我瞬间一阵无语。
两个多钟头以后,就在我坐在沙发上快要睡着的时候,王飞扬终于回来了,果然是焕然一新的大改变,首先是剃了个几乎都能看到脑皮的“圆寸”头,身上穿了件花里胡哨的长袖T恤衫。脖颈的位置贴了个吐着红信的青色蟒蛇图案,另外一只手里攥着把拿报纸包裹的西瓜刀。
“我寻思你可能后悔了呢!”上下打量了两眼王飞扬,我咧嘴笑道,心底一阵诽谤,奶奶的,帅哥就是帅哥,都把自己作成这样了,居然看起来还是那么俊俏。
“不会的,为了救小梅!让我干什么,我都不后悔!”王飞扬眼神坚定的望着我。
“你这纹身贴的挺逼真啊,从哪弄的...”王行指了指王飞扬脖颈上的蟒蛇纹身,看起来栩栩如生。就好像真是纹上去一样。
王飞扬往起又撸了撸袖管“你说让我照着痞子的模样打扮,我去一个朋友那,专门纹了一下!”我这才注意到,那只狰狞的蟒蛇好像确实是纹上去的,脖颈已经稍稍有些红肿。
我心底顿时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只是这件小事上,就能看出来王飞扬确实对他女友是真心的。
“你的任务很简单,刚才我打电话,你都听见了吧?明天我会找人砸几家商业街的店铺,你就拎着刀过去喊两嗓子,把砸场子的人都吓唬跑,就什么事情都没了!”我打了个响指吩咐道。
“好!那我明天早上七点多准时过来。”王飞扬像是个小弟似得朝我弯腰鞠了一躬,就准备离开。
“这么晚了,就在这睡吧,这里有空地!”我朝着王飞扬招呼道。
王飞扬摇了摇脑袋“小梅的弟弟一个人在家害怕,我得回去陪他,明天我肯定准时过来。”
等他走了以后,我和王行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了对方半天,好半天后王行点燃一根烟,吐了个烟圈道“不说别的,就凭人家是个老实人的份上,咱们这次必须得帮他!”
“嗯。”我点了点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掏出手机看了眼王倩的电话号码,那一刹那间,特别想给王倩打个电话。
一百零七
实施计划
和王飞洋的一番对话,不知道怎的,让我突然特别想给王倩打个电话。沉思了几秒钟后,我咬着嘴皮把电话拨了过去。
“嘟...嘟...嘟”的等待声,让我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感觉自己第一次跟王倩去开房的时候好像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一通等待音结束,王倩没有接电话,我心里稍稍有些失落。看了眼时间已经十二点多了,估计她是睡觉了吧,自我安慰了一句后,我还是没忍住又给她拨了一个,不过始终都没人接听。
想了想后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如果你不想接我电话就直说,别老让移动替你说对不起。”点击发送后,我把电话揣进了口袋。
看我情绪失落的闷头抽烟,“康子。王倩知道你号码么?兴许这么晚了,人家睡了呢!”坐在旁边的王行木然的推了推我开解道。
“啥?”我愣了下神,匆忙掏出手机找到发件箱,问道王行“短信能不能撤回,卧槽!王倩好像一直都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
“日...”王行瞬间无语了。
“算了,睡觉吧!明天再解释。”我心里不禁有点小庆幸,还好王倩不知道我号码,要不然刚才那条短信确实有点伤人的,大不了回头再重新办个号码。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钟的时候,我和王行再次被野狗从沙发上踹了下来,跟随他一起出去跑了一个多钟头的步,这次我俩学精了。哪怕累成死狗,也坚决没有掉队。
晨跑结束后,野狗说要去见个朋友就独自闪人了,我和王行先去把大猪昨天给的银行卡里的钱都取出来,然后从商业街买了点早餐回家边吃边等文锦和王飞洋,王飞洋很准时,七点多一点就来了,而且还带了一个帮手。
他这个朋友打扮的特别夸张,留着个火红色的“莫西干”发型,脸上挂副大墨镜,最重要的是裸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脖颈全是密密麻麻的纹身,色彩斑斓的,让人看着就心底发寒。
“他是我朋友,叫约翰!是个纹身师,我特意喊过来帮我的...”王飞扬跟我们介绍道那个比社会大哥还像大哥的青年。
“咳咳,两位大哥!飞洋跟我说了,吓唬人的事我能干,如果真动手我可不会打架啊...”叫约翰的青年看起来挺吓人的,可是一说话就露怯了,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