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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第1001-1050行) (21/49)
笑你这个“恶魔”,竟然也有颗善良的心——不过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没什么。”
“你不说,我就强暴你哟!”他作势要扒我衣服。
“刘川枫,你活得不耐烦了?我早想收拾你了!”
“是吗?你敢吗?”
“治不了你我就不是柔道三段!!”
“呀!我好怕怕!!”
“看你往哪跑?”
“救命!谋杀亲夫啊!”
笑闹了大半夜,我和刘川枫终于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啥?你问我和他有没有“那个”——不是吧!告诉你——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啦!!(小鹤鹤老姐的画外音——“朋友?我看不止吧!!!)
《恶魔》全剧终
恶魔番外
礼物
(刘川枫其人其事——by皇甫立鹤)
这几天学校里立了一块牌子——是幅公益广告——提倡人人要注意个人卫生。
“非典”时期嘛——这本来就是无可厚非。
可是有一个人完全就没看见这广告——其实倒不是真的没看到——而是看到了也当作没看到。
这本来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那个人偏偏就是我最要好的死党——刘川枫!
我叫皇甫立鹤,男,十六岁,高中二年级的学生,目前就读于新北私立男子高中,我没有特殊的爱好,也没有特殊的“嗜好”--总之就是那种平平凡凡,清清白白,普普通通的身心健康好少年。(实际上我是柔道三段,全国青少年武术冠军。)
交友不慎交到刘川枫这个“恶魔”加混球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但是既然已经是朋友了,我就该好好对他负责。
刘川枫不注意个人卫生。
其实他也没有拣地上的东西来吃;没有用挖过鼻孔的手指剔牙齿;没有把鼻涕抹在课桌下面;更没有饭前便后不洗手——综上:刘川枫还算一个干净的人。
可是这个Fans一大把,女朋友(女性朋友)一刀,有着桃花眼的绝世大美男(我叫他绝世大骚包)竟然专门喝我剩下的东西。
我都替他恶心!
“这怎么能叫恶心呢?宝贝?”刘川枫第N次用我刚喝过的茶杯,还挑我嘴巴贴着的地方用水——
“你不知道什么叫做相濡以沫吗?我是在和你间接接吻哪!”他又不要脸地说。
听到他说这种话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会讨厌或惊讶,因为习惯了——哪天他不说肯定是他生病了。不过这种挑逗的话在外人眼中肯定会被视为我和他“有些什么”,但实际上我和他真的是“什么也没有”!
“你的口水还蛮香的。”他这么说,激起了我一点点恶作剧心理。
我趁他拿起杯子凑向嘴唇的一刹那,轻轻把杯底一推——
他机敏地闪过,没有被水呛到。
“宝贝你干吗?”他笑呵呵地问,我知道“一场大战”(枕头战)再所难免——
“干你!”这句下流话我已经憋了很久了,还差点憋出内伤来——今天终于赚回来了(上次是刘川枫先说的,参见《恶魔I》)。
“今天你很high嘛,恩?”他邪邪地说。
难得一次,扳回一成,总算对得起我的面子了。(自从认识刘川枫,连我也变得无聊了。)
他的爪子又企图摸我了——这家伙总爱对我上下其手,因为一开始对他放任自流,所以导致他的无法无天!
也许我该和他约法三章——关键的地方不可以碰,因为刘川枫他太喜欢和人有肢体接触了,总是喜欢爱抚别人——与其让他侵犯别人,还不如我自我牺牲一下下——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将来要是哪个女生成了他的女朋友(这是不可能的,我已经有你了——小枫枫),一定会因为他索求无度,而和他分手的!(我真的没有和他“有些什么”哟!)
他的fans曾问我,刘川枫最大的喜好是什么?我差点脱口而出——
他喜欢咬人。
这是万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的——因为他咬人的对象就是乖乖在下小生我。
最喜欢的部位是耳朵——还好我的耳朵不是很敏感,就算他又咬又舔又扯,我也只是觉得痛而已——刘川枫说:“这个耳朵好,耳垂又大又软,还有细细的白毛,咬起来真带劲。”他把我的耳朵当什么啦?(猪耳朵——笑——)
我们现在住一个寝室——刘川枫的VIP套房(在寝室楼的三楼),他是理事长的儿子,又是XX社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会会长。他能住这么豪华的寝室是因为他滥用职权。
我们果然又嘻嘻哈哈过了一个多钟头,我还不觉得累,他也是,于是我们开始找有什么“余兴节目”——暂停一下下——我们不是要做“嘿咻嘿咻”的什么事哦!因为我老姐是耽美小说家的原因,她总是对我和刘川枫有奇怪的遐想。
我第N次申明:我是清白的,我连“男童游戏”都没有和刘川枫做过。(“男童游戏”?好主意!宝贝,我们来玩吧!——小枫枫。)
只不过有一天,刘川枫洗好澡不高兴穿衣服,就钻进我被窝,而我因为经常和他这样(注:我没他懒——我都是穿全套睡衣睡的)所以也习惯了——但好死不死,那天星期六,轮到他睡我家(星期六他睡我家,星期天我睡他家),偏偏裸男出浴图和入被图被那花痴女看到了(这不是巧合,老姐经常偷窥我和刘川枫,有一次让我在我的衣橱里发现她躲在里面;还有一次在枕头底下发现了针式摄影机;她有没有在我房间里安窃听器我还没有察觉)她没命地尖叫(太兴奋的表现),隔壁的以为我们家遭强盗了。
我们是新北有名的双人组,专门坑蒙拐骗——哦!不!是刘川枫坑蒙拐骗,搞恶作剧,我来替他“擦屁股”(有时候我觉得有趣,也会缠一脚),所以我们就是“天使和恶魔”(什么和什么?)。
言归正传——要搞“余兴节目”是刘川枫的主意,我只是“帮凶”。
今天要找些什么乐子呢?
答案是:偷走舍监的内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