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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为什么会我们部落的语言!”
少女并没有被朱富贵带偏,她抽出割过人皮的匕首,一副随时要杀人的样子。
“这个……这个……”
朱富贵大脑都快过载了,却根本想不到可以搪塞的谎话。
“果然,诚实是本少爷成就霸业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啊!”
就在冷汗从朱富贵额角滴落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了少女挂在脖子上的一支短笛。
一瞬间,朱富贵想到一个办法。
至少能拖延一些时间,好让自己现编一个故事。
“能不能将这个借我一下?”朱富贵努力指了指少女的胸前。
“可以,但是不能解开你的手。”少女点点头道。
“放心,我的手指远比你想象的更加灵活。”
朱富贵笑了笑,以双手手腕捆绑着的姿态拿起了短笛。
作为一万年前亚洲人的后裔,印第安人的乐器与中华古乐有着许多想通的地方。
比如说印第安笛,与汉族古乐一样,是按照五声音阶,也就是所谓的宫—商—角—徵—羽吹奏的。
当然,横吹笛子竖吹箫,这支印第安笛与其说像是中华的笛子,不如说是像箫。
而恰好,朱富贵是会吹箫的。
谁还没有个爱好呢?
本少爷曾经是追梦少年哒!
朱富贵深吸一口气,接着,一段悠扬的旋律开始在山谷间缓缓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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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最后的莫西干人》
“有一天,我去世了,
恨我的人,翩翩起舞,
爱我的人,眼泪如露。
第二天,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
恨我的人,看着我的坟墓,一脸笑意,
爱我的人,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
一年后,我的尸骨已经腐烂,我的坟堆雨打风吹,
恨我的人,偶尔在茶余饭后提到我时,仍然一脸恼怒,
爱我的人,夜深人静时,无声的眼泪向谁哭诉。
十年后,我没有了尸体,只剩一些残骨。
恨我的人,只隐约记得我的名字,已经忘记了我的面目,
爱我至深的人啊,想起我时,有短暂的沉默,生活把一切都渐渐模糊。
几十年后,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唯有一片荒芜,
恨我的人,把我遗忘
爱我至深的人,也跟着进入了坟墓。”
……
《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是由秘鲁音乐家亚历桑德罗·奎瑞瓦鲁以印第安人传统乐器、语言和乐器创作的一首歌曲。
所谓莫西干人,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
但早在十七世纪,莫西干人就在北美殖民者和依附于白人的莫和克人的联手打压下渐渐消亡了。
讽刺的是,三百年后,因为一个叫做贝克汉姆的英国人,以及他曾经标志性的莫西干发型,这个民族以一种灰色幽默般的方式在全球家喻户晓。
更加讽刺的是,莫西干头实际上根本不是莫西干人的传统发型,而是波尼人的。
但无论如何,创作这首歌曲的桑德罗,悲泣的是整个美洲的先民,而莫西干人只是其中的一份子。
如果能够站到更加恢弘的视野,那么这首曲子所表达的,又何曾不是暂时衰弱的东方人,在面对欧洲强盗时的痛苦和不甘呢?
无论是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厅里,还是在脏乱破败的街头,当桑德罗跪行在地上,用简单的传统乐器演奏出那仿佛来自安第斯山巅的旋律,驻足聆听的人,都会被这悠远、苍凉、孤独的声音直击心灵。
虽然朱富贵的演奏水平远不如桑德罗,甚至因为工作之后疏于训练,还吹错了好几个音节。
但夜幕中的群山,空谷中回响的夜枭和狼鸣是世界上最好的伴奏。
这是再豪华的设备,再精湛的吹奏技巧都无法弥补的。
渐渐的,朱富贵甚至短暂的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而是真的沉浸在了这首曲子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