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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2651-2700行) (54/90)

词人朱彝尊身上,可说是反映中国藏书家吝啬怪癖的最有趣的逸话。钱遵王

是钱牧斋的族孙,曾收得牧斋绛云楼烬余的藏书。据钱氏《读书敏求记》的

吴焯跋语云:

“绛云未烬之先,藏书至三千九百余种。钱遵王撰读书敏求记,凡六百

一种,皆记宋版元钞,及书之次第完缺,古今不同,依类载之,秘之枕中。

康熙二十四年,彝尊典试江左,与遵王会于白下,求一见之,终不肯出。乃

置酒,召诸名士高讌,遵王与焉。私以黄金及青鼠裘,予其侍吏,启箧得之,

雇藩署廊吏数十,于密室半宵写毕,并录得绝妙好词一卷。词既刻,遵王渐

知之,彝尊设誓以谢曰,不流传于外人”。

此外,还有一个同学之间不肯借书,给别人戏弄的故事,对于有书而不

借的吝啬者的惩罚,可谓痛快。事见明人周镳《逊国忠记》卷三景清传:

“洪武中,游太学,同舍生有秘书,请求观,不与。固请,约明旦即还。

明旦往索,清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尝假书于汝。生愤,讼之祭酒,清即持

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素所业书。即背诵彻卷。及同舍生,生不能对一辞。祭

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故相戏耳。”

这里所说的景清借了书不肯还,固然是有意开玩笑,但在事实上,借出

的书不易获得归还,却也是事实。我自己就已经在两方面都有过经验:许多

借出的书,至今未蒙归还,而我的书堆中也有一些借了来至今未还的书,不

过我想双方都是由于疏懒与疏忽,决不是存心不还,或是一种有意的惩罚举

动。写到这里,使我想起一位西洋藏书家在藏书票上所写的铭句了,他也许

痛惜借出去的书不回来的太多了,因此祷祝道:

迷途的猫虽然走失了许久,

终于有一天会回来。

唉,但愿此书借出后能具有猫的性格,

采取最捷的直径归回家来。

《借书与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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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与痴》

中国宋朝的藏书家,对于借书和还书的问题,有一种有趣的理论。他们

有些人主张不借书给人,同时又主张借了书不应归还。他们认为,借书给人

是一件痴事;还书给人更是一件痴事。这理论甚至成了俗谚,有人推而广之,

认为向人借书,已经一痴;有书居然肯借给人,更是二痴;借出之后又向人

家索还,可谓三痴;借了书又还给人,是乃四痴。这借书四痴的理论,在北

宋藏书家之间颇为盛行,宋人著述中记载这故事者甚多,而且在字句之间各

家还有不同的见解,是中国藏书家关于借书问题的一段有趣的逸话。

吕希哲为吕公著子,徽宗时以党祸罢官,所著《吕氏杂记》有云:“余

幼时,有教学老人谓余曰:借书而与之,借人书而归之,二者皆痴也。闻之

便不喜其说。”

王懋《野客丛书》卷十云:“李正文资暇集云:借书籍俗谓一借一痴,

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又杜元凯遗其子书曰:书毋借人。古谚云:借书

一嗤,还书一嗤,后人生其词至三四,识为痴。或曰:痴甚无谓,当作瓻。

仆观广韵注张孟押韵,所载瓻字,皆云还书盛酒器也。故曾文清公证郑侍郎

通鉴诗曰:借我以一鉴,饷公无两瓻。又观鲁直诗云:愿公借我藏书目,时

送一鸱开锁鱼。苏养直诗曰:休言贫病惟三箧,已办借书无一鸱。又曰:去

止书三箧,归亡酒一鸱。又曰:惭无安世书三箧,滥得扬雄酒一鸱,乃作鸱

夷之鸱。近见渔隐复渠,亦引黄诗为证”。

王氏在这里先否定了古谚所谓借书还书为痴或嗤的一般见解,而认为应

该作瓻,谓古人的礼节,借书还书皆以瓻盛酒为伴。接着又引了黄山谷、苏

养直两人关于借书的诗句,说他们都用鸱夷之鸱。一句话竟有四个不同的字,

可谓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