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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节(第12201-12250行) (245/359)

霍厌默了瞬,目光凝起。

施霓则重重舒了口气,而后转过身,示意他看,“我不喜欢这里。夫君不知道的,其实我身上原本是没有这两颗小痣的,只是因为三王子有次玩笑言道,说我肤白,身上若有红痣便像雪间绽梅,而这话被有心的嬷嬷听到,她便自作聪明地把我困束住,而后又在我肩头狠心烙下了点印,因为很小很小,所以未留疤痕也并不觉得十分痛,可我却觉得很耻辱,身不由己之感,叫我觉得活着都了无生趣。”

霍厌手指轻颤地伸过去,轻轻抚摸过那红痣的位置,多美的艳色,可这却是伤疤,他当初怎么会想到。

怪不得拓跋稷会知道这里的私隐,他简直恨自己当初没有弄死拓跋稷。

嬷嬷拉霓霓去烙痣,他作为云宫的少主当真一点不知情?简直屁话!

男人最了解男人,他分明就是想满足自己的变态癖好,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自己手下的奴仆去这么作践霓霓。

霍厌一瞬握紧拳头,当下强行叫自己克忍,即便心头已然翻涌出怒意淘浪,可面对着施霓开口时,他又尽力恢复温柔。

“霓霓不喜欢,那我们祛掉疤痕好不好,夫君定给你寻到全天下最好的大夫,保证不留痕。”

他声音绷得紧,说完贴上前吻住那伤疤,又轻轻地吮舔。

施霓感觉到痒,颤了下身,喃喃地回问,“那夫君喜欢吗?”

霍厌没立刻回,目光凝在她白皙到几乎发光的嫩皙背脊上,半响才终于出声。

他嗓音压抑异常,“我喜欢,你身上的所有我都喜欢,只是你不喜之物,我又怎么还喜得起来?”

施霓转过身来,乖温地缩进他怀求抱,语气反倒比他轻松得多,“夫君喜欢的话,那我便不除了,如此还能少受一次的疼。”

“霓霓……”

“这样的话,那这疤我便是为夫君留的了,若这般去想,我觉得接受起来就没那么难了。”

霍厌嗓口发紧地猛得把人拥搂住,抬手抚着她如泓瀑布的长发,已是心疼到了极点。

吻她时目光多么轻柔,而凝神去思量如何为她出气时,眼神却早已凉得渗骨。

他肃着目,轻咬着她的耳朵,

“霓霓,他们待你如此,夫君定为你荡平西凉。”

不是为他的君,为他的主,更不是为旧日的仇。

他为施霓,执戟有力。

拾阎罗将军的名号亦无谓,他只愿,为她撑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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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将军为方嬷嬷办席热闹,

施霓的注意力又不知被何吸引没立即找自己算账,于是珍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终于艰难从将军府里逃了出来。

只是出府后她浑身落魄,

身上更没有半点儿钱银,她本来想去寻得姐姐明珠的下落,可在城中躲躲藏藏一番打听才知,

霍将军竟如此无情,已将明珠公然亮出凉人身份后又逐出了京城,

留她性命去自生自灭。

可此举,

根本就是逼人走上一条死路。

因着最近几年大梁和西凉总起冲突,

兵将伤亡不在少数,于是两族人民自然互相心生仇憎,

所以此番将明珠名目赶出城去,会不会引得平民报复一切都不可知,若当真走了背运,明珠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哪里能活?

思及此,

珍儿背后直觉犯起透骨的凉意。

她清楚依着施霓素来与人为善的性子,断不会做出这般将人逼上绝路之事,

可霍厌却是手段狠辣,

手上更是沾染过无数鲜血,

又怎会在意多添一条人命。

他那点罕见的柔情,几乎全给了他那护在手心里都怕怠慢的夫人身上,

此番他知道了明珠对施霓的妄害,能暂时留她一命大概都是因为不想叫施霓因此而感觉有压覆,

毕竟连踩死只虫都害怕的娇美人,

霍厌哪舍得叫她闻血腥。

可这口气他没替施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