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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第5301-5350行) (107/1514)

我的刀子收了起来,“牧殇,我佩服你是个爷们,今天我不杀你,你走吧!”

冒险之王此刻尽管全身颤抖,却摆出了一副大义凛然的装逼相,“小牧,你走吧!大不了就是掉四级而已,我受得起,只是拜托这位兄弟下手快一点,我怕疼。”

一路风尘扬起了手中的战戟,朝着他的身上用力砸去!

就在即将砸在他身上的时候,牧殇已经横在了自己的老大面前,双臂张开,开启了回避技能!

这种画面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像这种对自己老大死忠的玩家在虚拟网游中尽管稀少,却客观存在。说实话,我欣赏这种人。

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特别是在我不想太暴露自己的情况下,我不能发话放了他。

剑歌云风和剑歌冰凝走了过来。冰凝这小妞一把将我推开,“给姐姐边呆着去,让我看看是哪个小子这么有种?”

牧殇无奈的看着我笑,“原来你也只是个小弟而已。”

我装作无力的解释,“其实,我特么的只是个围观的,不幸掺和到了你们这档子事里,美女们,咱们该走了,这里没咱们什么事了!”

这句话刚说完,剑歌冰凝的心语已经发了过来,“聪明,赞一个!你们朝着坐标3995,8588那边走,那边有有一大片开阔地,地里面都是狼,周围有咱们的玩家看护着,正好给你们做掩体了。”

“谢谢你了,冰凝。”

“别客气,这都是秋雨姐吩咐的。”

说着话,我给了最不明事理的洛岚一个猥琐的眼神,示意她跟着我一起走。

走远了之后,洛岚这才生气的捶了我一下,“非哥!我刚才还想看看下文呢!你这一走什么也看不了了!”

我拍了拍小美女的肩膀,循循善诱的问道,“小丫头,咱们现在不是掺和事的时候,现在最要紧的是保住自己的等级,顺利的留在非凡工作室。”

小静点点头,“落落,非哥说的对。咱们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老大是谁,对这些行会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如果轻易的和某些大行会结了梁子,等于是在给自己的老大找麻烦。”

洛岚有些不高兴了,“小静姐姐,我想问你,如今以咱们这支小团队的实力,咱们自己组一个团队不就行了吗?为什么一定要在非凡工作室里面给人打工,受人家的气呢?我看非哥就有当老大的气势,现在又和剑歌的老大们这么投脾气,轮回的兄弟们又都捧着他!”

小静摆了摆手,“可是,咱们的主心骨的心已经留在非凡了。”

洛岚的视线立刻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为什么?”

我没有扯谎,实实在在的回答道,“因为这家工作室里面,有凡星哥的股份,凡星哥是把我带起来的兄长之一,如果没有他,没有天哥、没有神话哥,没有香香姐他们,根本就不会有杀死魔主,名噪一时的朗朗繁星,也不会有我的今天。我不能拆自己家里人的墙角。”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们一样来当实习生呢?”

“凡星哥也好,天哥也好,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给自己人开后门的,他们都是很讲原则的人,我也不想让他们坏了规矩。”我艰难的笑了笑,“而且凡星哥说过,工作室的老大,会是我的家人之一,我想他,我期待他,我等着见到他的庐山真面目,我希望能和他一起打造出第二个‘家天下’。”

洛岚愣住了,半天之后才喃喃的说道,“非哥,家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非常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孤儿,如果不是一个个的家人收养我、收留我,我也许会走向堕落,更可能会走向死亡。所以,当我失去了家的时候,就特别想再给自己搭建一个家。所以落落,这就是我这几天一直都在劝你回家的原因。说实话,我真的很羡慕你,甚至很嫉妒你有爸爸妈妈在疼你……”

不知不觉中,眼眶发热了。

第六十二章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眶里面那没出息的液体又在蠢蠢欲动了,我努了努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把心里翻涌的情绪压了下去。(-读网)

洛岚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非哥,我愿意和你一起把这个家建起来,咱们一起住。”

感觉自己的腿被一团柔软紧紧的贴合着,视线俯下60度角,发现小辣椒正在抱着我的大腿。

“呵呵!”我笑了,“干嘛呢辣椒?”

“抱大腿,以博得罗总的厚爱!”

“……”

我们四个很快到了剑歌冰凝给出的那个坐标点。这个位置非常的隐蔽,这是一片洼地,四周是黄澄澄的麦田,麦田中埋伏着几百名剑歌团队的矮人玩家,他们一边帮我们放哨,一边采集小麦。小麦是用来制作面包的材料,而面包可以为玩家提供攻击力+50点的状态,一片面包的状态可以持续30分钟。

不要小瞧这些生产系玩家,因为在《圣战》中,尼米矮人的战斗力并不比其他的战斗系弱,一个装备齐整的矮人攻击力是非常牛逼的。而且,只要熬过了烧钱的前提,能够把自己的采集技能或者是生产技能提升到高阶,加上一点点的商业头脑,矮人是最殷实富厚的民族,所以《圣战》早在开服之前,论坛上就已经流传了一句话:宁可得罪一个马子,不能PK一个矮子。

而我们这个可爱的小辣椒则继续她彪悍的屠夫事业,被杀掉的狼被她一只只的剥了皮。

虽然队伍采取的是经验分摊,但她获得的经验要比我们每个人都高(这个问题前面解释过了),所以打了不到几只怪就已经升到了28级。

我也联系了一下卡布奇诺,了解到了事件的下文。

剑歌冰凝和剑歌云风大义凛然的放了冒险之王和牧殇,而这个举动完全是给了我和牧殇的面子。因为我打心眼里不想杀牧殇,而牧殇虽然为我们的敌对,却是一个做人正派的玩家。

只是有点替牧殇感觉悲哀,他投错了人家。

这件事处理完之后,剑歌团队全线回收,轮回的几个红名玩家被安排在了剑歌的主力团里面,找人少怪多的地方去洗白白了。

还有件事就是BOSS的信息,其实幽狼村这边真的有BOSS,是一头名叫凶狼王的BOSS,只是品阶不高,普通级的BOSS而已,剑歌团队不到千人齐齐伸手,不到两分钟就把那BOSS火化了,结果只爆出了一把30级的青铜级匕首,冰凝亲自解封,开出了一个加持久度的属性,剑歌团队的盗贼们当场蛋碎了。

而我们这边情况也不错,越级杀高阶怪物的好处是可以将红名时间更快的消耗掉。

所以刷了一个小时之后,我们的红名时间居然掉了两个多小时。

之后,我们四个人下线吃饭去了。临下线之前,我和剑歌生产团队的一个负责人打了个招呼,说了些客气话,这些嘛,都是必须的。

……

随后下线,和三个美女一起下楼,去对面的巷子里吃饭。

这个中午主要是给小辣椒接风洗尘,所以我挑了一家湘菜馆,四个人点了川北凉粉、干锅牛蛙、水煮鱼等地道湘菜。

另外,我没敢多要,征求了大家的意见之后,一人开了一瓶雪花啤酒。

小辣椒很高兴,“又吃到家乡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