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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第2801-2850行) (57/487)

杜姨娘吃惊又好笑,又感慨:“马上又是院试了,这一年一年的。只盼公子们个个都能高中。”

桃子道:“可不是嘛。”

她们两个去了林嘉的房间。

桃子才坐上榻,就看到了榻几上的一本字帖。她一眼看去就感觉不对,翻开折页来看到印章,果然是凌昭的。

林嘉端上茶来,说:“我想早点还给九公子,可九公子说过‘不练出模样来,不要还’,我的字……还差得远。”

说起来,她有点愁。拿着人家的东西太长时间,总是心里不安。可一个人的字不会突然一下子变好,总需要个时间。

凌昭借给林嘉的书籍和字帖,都没有经过桃子的手。桃子听南烛提了一嘴,知道林嘉的请求凌昭许了,书借了,就没再操心。

她没想到凌昭会把字帖也借给林嘉。字帖和闲书,可不是一回事。

闲书才几个钱,字帖的价值没有定数。

她看看林嘉,分明感觉到她根本不知道这本字帖的价值。

想到刚才凌昭还指点了她三个字,顿时有一种明珠蒙尘、锦衣夜行的感觉——蒙尘的不是字帖本身,而是凌昭的这个行为。

桃子嘴唇动了动,内心里很想告诉林嘉这字帖价值几何,探花郎的指点又是多少人求不来的。

但凌昭讨厌身边人轻浮浅薄。以一个东西的价格来衡量它的价值就是浅薄的一种表现。

桃子最终忍住了。

“既然公子说这话了,”她笑着说,“姑娘好好用便是。”

桃子说是来找林嘉玩,其实也不久待,喝了杯茶,吃了些干果、小食,偷得片刻闲,便也回去了。

凌昭给十一郎和十四郎两个秀才单独留了题目,把他们俩关在另一间屋子里。其他包括十二郎在内的几个这个月要参加院试的都在书房里受他指导。

桃子觑着南烛出来提水的功夫,揪着他耳朵把他揪到远处,低声骂他:“公子把那本宋夫人的《玉堂集》借给了林姑娘,你怎地不告诉我?”

宋夫人是前朝的书法大家,她的字以矜贵秀丽著称。

林嘉上过凌府的家学,或许知道她。

但林嘉肯定不知道,凌昭借给她的这本,是古籍真迹。

南烛不敢大声,好不容易挣出了自己的耳朵揉着,嘟囔:“不是姐姐日常里教我,公子吩咐做的事,做就是,不要乱说乱问吗?”

桃子一噎,给了他一个爆栗,悻悻说:“那是对别人,我是别人吗?”

揪着他问:“除了字帖,还有旁的什么没有?”

南烛说:“没了,就两本闲书,一本字帖。那字帖还是因为上次林姑娘帮姐姐抄的经文被公子看到了,才叫我拿了《玉堂集》给林姑娘。其他没了。”

桃子想起今晨凌昭还指点了林嘉写字,又细问了凌昭都说了、吩咐了什么。

南烛便把凌昭嘱咐林嘉的那些话都告诉了桃子。

南烛年纪小,还不甚明了男女事。而且以他来看,凌昭根本连林嘉的面都不见,连借她闲书和字帖都是经他的手,传话也是经他的口,公子和林姑娘哪有什么事,十分地光风霁月。

桃子可已经到了可婚嫁的年纪了,心里想得要多得多。她听完半天没说话,放了南烛去提水。

看着院子里洒了一地的阳光,桃子想起林嘉瓷白晶莹的面孔,心道,公子还没有正室,难道要……先出一位姨娘吗?

作者有话说:

明天那章原本要延后到23:05,现在不延后了,还是早上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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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探花郎今天后悔了吗》

文案:

殷青芷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待她如亲生的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

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表弟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

殷青芷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

表弟思量过后,与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

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她的路——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

一句话简介:【探花郎的追妻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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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其实林嘉听凌昭说因为院试将近族学已经放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