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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节(第7801-7850行) (157/171)

服务生穿着改良的汉元素服装,端来一盘又一盘色香味俱全的中餐创意菜。

她尝来尝去,仍觉得唇齿之间的甜味不散,菜没吃几口,先连喝了两大杯柠檬水。

一桌子做音乐的人齐聚,或多或少都有些故事可说。

许平忧从来都不算健谈,也习惯于当倾听者,但在这个场合中,却因为他人的体贴没有受到分毫冷落。可她单单听他们聊天也觉得有趣,比如以前巡演到某一处时,一群人饿得大半夜出去吃夜宵,又都是显眼夸张的发色穿搭,把人家老板都给吃迷茫了,犹疑地问他们大半夜去干了什么大事,差点要报警;又说在斯洛伐克采风,地广人稀,有人迷路后半天找不到一个当地人,全靠费行云一路凭着记忆找回去和人汇合。

这些只言片语,也够她渐渐将一个自己曾经错失的形象拼凑起来——

他对朋友很妥帖,贝斯手的家人去年的时候查出重病,家庭条件比不上乐队的其他人,他先于人家开口求助之前就不声不响地给了援助,连个姓名都没留,还让人家查了半天才找到真相,不是被逼问的话可能都不会认账;他独处的时候不喜欢闲在房间里找灵感,更倾向于四处散心,对极限运动很擅长;他在大阪某家拉面店挑战魔鬼辣度的拉面,看起来跟个没事人一样,却在吃到第三口的时候故作镇定地起身,说出去接个电话,其他人后知后觉,才发现他借话跑路,人影都没了……

话题越说越广。

聊到他之前那条Ig上的樱花树照片,许平忧有些不好意思,默默与人对视一眼,静静地举手认领。于是不知道是谁批判他的装X作风,话到一半,硬生生变成,“难怪,我就说嘛,他那个风格,怎么可能这么用心地拍一棵树。”

饭总是越往后吃越热闹。

一桌人喝了些酒,临到末尾,吉他手便也很直爽地称呼她,“弟妹,巡演你来吗?”

“你这话问的……她来不来的了,可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

王延端着酒杯摇头,自诩生意人掌握娱乐圈生意经,适时出手,替人打起圆场。

晚上八点,他们依旧分成两拨,坐上王延秘书和司机开的车。

秘书看起来年纪不过二十出头,明摆着跟乐队的所有人都很熟悉,叫的是麦哥,也很聪明地并没有对许平忧在场表露出任何惊讶。

费行云将车钥匙交出去,少有地在行程中成为一名乘客。许平忧滴酒未沾,两个人并排坐在一块儿,开始是和人松松地手拉着手,后来拉着拉着,就成了身侧人靠在她的颈侧,发丝蹭来蹭去,微微扎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以他的身高做到的。

费行云没醉也肯定微醺了,她想,不然不会将他自己的棒球帽忽然戴在她的脸上,像打扮什么洋娃娃,捏着她的耳垂,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揉。

车开到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她同秘书道谢,费行云就跟着她下了车,两个人一同进到电梯。

“去我那儿?”

他盯着她提出邀请,目光清明,她这才意识到这人连微醺也是错觉。

……

他们俩在一块儿时候,总是在她的个人空间居多,让她觉得更加自在。

许平忧还在琢磨,跟在他后面进门,入目便看到一束玫瑰花束。

他用花将她塞个满怀,将她抱起来放在柜子上,亲在她眼角,祝她杀青快乐。等人起身去洗手间沐浴收拾了,许平忧就独自坐在沙发上,将花慢慢地拆开,一朵一朵放进茶几上的空花瓶,留下最后一朵花枝细细修剪。

她的态度认真,心神集中,仿佛对有人带着一身水汽从后方探头的动作毫无知觉。

费行云索性也不出声,托着下巴看过花,又颇有耐心地看她的手。

许平忧趁机回首,伸手将手中的花别在他的耳侧,分明耳根发红,却依旧坚持着与他对视,手指从他还带着水汽的眉眼滑过。

红与金色呼应,极热烈。

“……和我想的一样,”她轻轻出声,“很衬你。”

作者有话说:

第78章

难怪都说,

鲜花应当配美人。

许平忧想,自己不过是借花献佛,竟然得以大饱眼福。

与她面对面的人眉骨和鼻梁偏高,

这使得他在高中时差点就成功用‘天生的’三个字将老师糊弄过去,也使得整张脸轮廓显得深邃又锋利,衬得一双眼睛好看,看谁都多情。费行云是大众眼中的潮男酷哥,鬼才创作人,

少有与花挂钩的时候,

一旦挂钩,没想到会比预想中的更加适合,

多一点氤氲的柔和,和平日里的肆意有余杂糅在一块儿,

馥郁一片。

此刻的酷哥微微挑眉,不去摘耳边的花,反而松松地握住许平忧的手,顺着她的手指一路滑到手臂处,摩挲过后渐渐用上力。然后带着她不得不跟着这力彻底转身面对他,

顺着跪靠住沙发,扶住沙发背,

就这么四目相对,十指相扣,

仿佛成了隔了一扇窗户彼此凝望的有情人。

她依旧戴着那只蝴蝶项链。这也挺巧,

蝴蝶与花总是不可分的。

许平忧看他的眼睛,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费行云搂住她的腰,

让她不得不被迫跟他贴近。许平忧身上的衣服渐渐发皱,

腿脚发软。

“在我的地盘还敢这么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