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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节(第11901-11950行) (239/251)
“唔?技巧?”
“嗯,是的。要拔开密封的酒瓶主要就是让空气进入,开瓶器前面有钻头就是因为这个……”
我对他心不在焉的解释着一些显而易懂的道理,毕竟即使心里面全都是在担心爱玛和爱尔玛的事,但我还得打发时间不是?
不过很快我就不用在和面前的家伙插科打诨了,因为就在我顺便问了一句你知不知道我们家两个美女去哪了之类的问题之后,他还真的回答我了。
“爱玛?哦……说起来我好像见到她和昨天开始在这里工作的黑头发的漂亮女人一起坐上一辆马车走了……诶?妳瞪我做什么?妳问我去哪了?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那马车看起来很高级的样子,也没有私人的纹章,应该是在贵族区附近租的吧。诶?我的饭……”
我端起了他面前的盘子:“很抱歉,今天红鯨亭休息。”
“咦——?等……”
“芙兰特!!芙兰特!!看好店!我出去一下!!”
我大喊了几声,接着连等幼女回答的时间都没有,我就跳出了吧台,推开红鯨亭的门,跑到了被夕阳的光芒洒成褚红色的街道上。
我有不好的预感,而通常情况下,不好的预感往往比好的预感准得多。
贵族区吗?我虽然并没有星辰帝国贵族的身份,但是我想我应该去过。
两个月之前那场找错人的意外发生时,坐在那辆马车里,我很清楚地记得在经过的那条街道上满是站岗的卫兵,而有着铁刺荆棘的墙后边也可以看到高高的红色屋顶。
想到这儿我突然感到一阵从背脊爬上的恶寒:难道是那个贵族老头,他知道我没有死就想再次下手,而爱玛两人就是第一批牺牲品?
越想越想那么回事,我心里懊悔的直咬牙,早知道我应该一开始回到城的当晚就去杀掉他的。
即便是思索也无济于事,但是最起码我有了一个探查的目标。
快速的跑动在屋顶,从一栋屋顶跳到另一栋屋顶。在一如昨日的金色的夕阳光芒中,我的影子被拉的细长,迅捷的脚步踩在狭窄的屋檐上。若是从街上的话,我根本没时间绕开一栋栋房子,所以干脆就在人们的头顶上直线的前进。
而所谓的贵族区也不是那么难找,皇室的城堡下面便是,除去那些官员们的办公占地,剩余的全都是星辰帝国的贵族们的私宅。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剧烈运动而出了一身大汗的我已经接近了我的目标。其实我很想继续前进,但是现在不仅仅是街上,就连屋顶也出现手持强弩的卫兵了。盔甲泛着阳光,正面绣着双头鹫的罩袍在寒风中摇摆。
这是个一看便知与众不同的街区,进出的马车全部都宽敞豪华,并挂着代表身份的纹章旗帜,无数栋巨大的别墅矗立在这里,而围着它们的白色围墙全都高的难以攀爬,并且全都安着如同宝剑般锋利的护栏,如果说正面突破的话还有可能,但若是妄想能够无声无息的摸进去的话根本不可能。
我有点头疼,并不是说我害怕了,我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只是看着这少说也四五百栋的豪华别墅们,我根本不知道哪个才是上次来的那个什么伯爵家的。若是只是怀着杀掉那个伯爵的念头而来的话我并不介意一家一家搜索,但是若是牵连上爱玛和爱尔玛的话,我绝对不允许自己的选择有一点差错。
只希望她们现在还不会遭遇不幸吧,否则……我不介意自己变成连环杀手或是第二个专门袭击贵族的黑骑士,我以莉莉艾塔的名义保证!
……虽然这么说很酷又很帅,但是我在进入贵族区这件事上仍然一筹莫展。
本来我是打算就这样从屋顶入侵,或是悄悄趴在某辆贵族的马车顶上混进去的,但是看起来那是不可能的,我绝对会变成射手们的靶子。
如果能够有块布……对了!!
我差点忘记了我的城堡里有着专门的工具呢!
隐身披风——杀人越货,小偷小摸的不二选择。
绿底金丝的披风再次覆盖我的身体,变成透明人的我跳到了街上,然后大摇大摆的对着贵族区的街入口走过去。
但是我却没有料到,这里居然设有破除隐身法术的防御魔法。
当那明亮的光芒在我身上闪起的时候我就大呼不妙,但是已经晚了。
“什么人!!?”
头盔有红色鸟羽的卫队长大喝一声,然后手一挥。我连反应都来不及,就被五个持着斧枪的卫兵围住了。
枪尖与斧刃泛着霜雪般的光亮,杀气腾腾的指向我。
既然已经失去隐身的作用了,那么我也就没必要再遮掩住自己的面目了。
我将披风解下,然后从这些看到我真面目的战士们的瞳孔中理所当然的看到了动摇。
是女孩?……我可以读懂他们正如此的在心中惊讶的嚷着,不过即使被我震撼到了,但是这些人却没有一个将手中的武器降低。
真不愧是帝都的精锐,力量和意志都如此优秀实在是让人羡慕。
我在心底感叹着,接着便拉起嘴角,从咬合的牙齿间吐出灼热的气流,全身上下的肌肉全都绷紧到极限。
五个人,投出飞刀可以解决掉三个,然后抢过他们的斧枪再解决剩下的两个以及那个队长——一瞬间我就拟定好计划,并且准备好实施。
没什么可说的,我也不喜欢拖拖拉拉。既然已经暴露了,那么我就看看有多少人能够抵挡我吧!
兴奋的笑着,我缓缓摸向腰间。系在宽大的白围裙下面的皮带上,五把小巧的飞刀就安然躺在皮革制的飞刀囊里。
卫队长打量了我半天,然后手一挥:“抓起来!关进牢里好好审问!”
我冷冷一笑,战斗一触即发。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阿莉塔小姐!阿莉塔小姐!”
愣神,扭头。
一个强壮的秃头男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即使换了一身新的法袍,但是他穿起来仍然不像是个魔法师,足足高出我一大截的身体以及无论怎么看都比围着我的这些战士还粗壮的胳膊……正如我第一次看到时所想的,这家伙若是去当狂战士的话绝对会比魔法师风光——就算不用倍化术,他的身体就已经有两个我大了。
“金?”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和尴尬。
其实对于这个被我从旅店楼上揍飞的魔法师我还是有些愧疚,毕竟都说养狗还要给块骨头呢,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我吃肉他吃糠的样子,虽然说畜生也吃糠,但是这么对待一名魔法师未免有些太苛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