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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151-200行) (4/202)
福尔摩斯慢慢起身,点燃烟斗,说道:“你可能觉得,用我来对比迪潘是在称赞我。但是依我看,迪潘是个名不副实的家伙。他的那种推理简直微不足道。通常他都沉默十几分钟,然后再点破对方的心事,这种小把戏太矫揉造作,也太浅薄了!没错,他拥有分析问题的才能,但绝不是侦探小说中的非凡人物。”
我不死心,继续问道:“那么,你读过加博里欧的小说吗?你对勒科克这位侦探有何评价,他应该是一个有本事的侦探吧?”
福尔摩斯的表情十分轻蔑,冷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科克这个家伙就是个没用的笨蛋!如果说他有什么优点的话,只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那就是他精力旺盛。那本小说让我腻透了,小说里不厌其烦地讨论怎样辨识无名罪犯。简直太幼稚了,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那些问题,可是勒科克却花了六个多月。那么长的时间,都能给侦探们写一部教科书了,教导一下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他说这样的话,心里非常愤怒,他竟然把我仰慕敬佩的两位大侦探贬低得一文不值。我想放松一下心情,于是走到窗口,望着外面热闹非凡的街道,一边摇头叹气,一边自言自语:“这个狂妄的家伙,可能他真的非常聪明,但是太骄傲自大了,简直目中无人!”
福尔摩斯伸了一个懒腰,不满地抱怨:“这么多天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厉害的罪犯出现,干我这行的,如果头脑不经常动一动,就会生锈了。我的特殊才能必定让我一举成名。从古至今,还没人能像我这样,在侦查案件方面,既有超人的天赋,又有精湛的研究。很可悲的是,现在竟连值得出手的案件都没有了,都是一些非常简单幼稚的犯罪,动机一眼就能看穿,就连那些警察都能轻而易举地破案。”
对于他的自我吹嘘,我都快忍无可忍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一个话题。
“你来看看,这个人找什么呢?”我站在窗口,指着一个体格魁伟的男人说。他的衣服很朴素,正在街边游荡着,很急切地寻找门牌号码。他手中还拿了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说道:“你是说那个刚从海军陆战队退伍的军官吗?”
我心中暗想:“这个狂妄的家伙,又开始吹牛了。他明知我没办法证实他的推理是否正确。”
脑中的念头还没完全消逝,那个人看见我们的公寓,仔细核对了门牌号码以后,就立刻从街对面飞奔而来。随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的人声音低沉,跟房东太太说着话,紧接着就听见楼梯响起匆忙的脚步声。
那人直接来到我们的会客室,一来就把大信封交给了福尔摩斯,认真地说:“这封信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哈哈,这真是一个可以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我露出一个笑容,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这位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的?”福尔摩斯刚才信口开河,绝不会想到我有当场拆穿他的机会。
“我是邮差,先生。”那人声音很粗,答道,“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哦,我是想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一边认真问他,一边用略带恶意的神色看了福尔摩斯一眼。
“军官!先生,我以前在皇家海军陆战队服过役,在轻步兵队中当军官。请问先生,需要回信吗?没有,好吧,先生。”他脚跟碰了一下,仰头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三、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这下子,福尔摩斯的理论竟然真的付诸实践了,而且再一次得到了证实。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令我很惊讶,对他超常的分析能力更加佩服。然而我心中还是存在一些疑惑,说不定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准备捉弄我一下。至于他为何这么做,我还是猜不到。于是我朝他看去,这时他早已读完了那封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他:“你究竟怎么推测出来的?”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凭什么说他是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军官?”
“我没有兴趣谈这些琐碎的事。”福尔摩斯粗鲁地回答我,随后又面带微笑地说,“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因为你刚刚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不要紧。对了,难道你真的看不出他以前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这个真的没有看出来。”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想要知道这件事并不难,可要我表达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现在要你解释一下,一加一为何等于二,想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吧?然而这就是谁也无法忽视的事实。刚才那个人在街道对面时,我就已经从远处看到他手背上刺着蓝色大锚的图案,这是海员特有的标记。而且他的动作非常具有军人气魄,他留着军人模样的络腮胡子。所以,我便可以推断出他是一位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另外,他的态度显示出有点高傲自大,似乎带一点发号施令的神色。想必你一定看到他那副耀武扬威的架势了吧。单从他的外表来分析,他是一位举止稳健而且庄重的中年男人,因此根据这些明显的线索,我就敢肯定他当过军官。”
我忍不住大声喊道:“真是太棒了!”
“这也没什么值得惊奇的。”福尔摩斯说,“刚才我还在说没有罪犯,看来我言之过早了,咱们先看看这个吧!”说完他就把刚才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天哪,”我大致瞄了一下,不由自主叫了起来,“这的确太可怕了!”
福尔摩斯镇静地说:“看来这件事确实没想象的那么简单。请你大声把信的内容读一下,可以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的所有内容:
敬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事发地点有灯光,然而据悉该房屋无人居住,因此怀疑其中出了问题。巡逻警察发现房门敞开着,屋内没有物品,但地上躺着一具男尸。该男尸穿戴整齐,口袋中有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现场既没发现被抢劫的痕迹,也没有任何能表明他杀的证据。在屋内发现几处血迹,但在死者身上并未发现任何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无一人的房子,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异常棘手。至诚希冀阁下能于中午十二点之前亲临现场,我会在此恭候大驾。事发现场将保持原状。如不能及时到场,亦必将详情告知,若蒙指教,则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工作,是警察厅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在那一群平庸的家伙里都算出类拔萃。他们两人办案眼疾手快,都是机警干练的类型,可惜的是,这两人做事太循规蹈矩,保守得让人受不了。而且,两个家伙彼此明枪暗箭、钩心斗角,就像两个多猜善妒的女人一样。如果这两个家伙同时插手这一案件,那就热闹了。”
福尔摩斯说话时不紧不慢,看上去若无其事,我除了惊讶之外已没有其他想法。我大声地叫道:“已经出大事了,一分钟也耽误不得,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到底去不去,我还没最后决定呢。不得不承认,我这个人有时候的确有点懒惰,不过那是因为我的懒劲儿上来了,平日工作时我也是挺勤快的。”福尔摩斯慢悠悠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这不正是你一直以来期待的机会吗?”
“哦,这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如果接手这个案子,很快就能解决掉它。毫无疑问,所有的功劳都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帮人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第3章
血字的研究(3))
“但是他现在请求你帮忙,难道你不帮他吗?”
“没错。他还算是有自知之明,也很清楚我的本领,他在我面前也承认这一点。但是,他宁可割掉自己的舌头也不愿告诉别人,我比他强,因为他觉得让别人知道他不如我很丢面子。尽管如此,咱们还是应该过去瞧一瞧。这个案子我打算接了,我就要自己一个人破案给他们看看。就算得不到什么,也能嘲笑他们一下!”
他一边说一边披上大衣,动作非常麻利,看上去他已经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
然后他对我说:“你把帽子戴好。”
“你难道让我跟你一起去?”
“是的,你没有其他事要做吧?”我迟疑了一下,点头答应了。很快我们就坐上一辆马车,急匆匆地向布瑞克斯顿路奔去。
这是一个阴冷灰暗的早晨,屋顶被一层灰蒙蒙的浓雾笼罩着,马路上有些泥泞,也是脏兮兮的,跟那一片灰暗的雾气交相呼应。
福尔摩斯很有兴致,心情也特别好,在马车上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提琴,列举了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三种提琴,又不厌其烦地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安静地倾听他的讲解。我很讨厌这种昏暗压抑的天气,那件杀人案子也令人沮丧,所有的负面影响都让我的情绪跌入谷底。
福尔摩斯还在侃侃而谈他的音乐造诣,我忍不住打断了他的高谈阔论,有点不满意地说:“你好像根本不关心这个凶杀案。”
他点头回答:“现在我们手上既没有相关资料,也没掌握任何证据,在此之前,我不会闲极无聊地做出什么假设分析,那都是白费劲,根本一点儿用都没有,而且还容易影响对案情的正确判断。”
“我想你很快就能得到有用的资料和证据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前方,“如果没搞错的话,前面应该是布瑞克斯顿路,案发现场就在那边。”
“没错,就是那里!车夫,快停下!”我们的马车还没到终点,距离案发现场大概还有一百米,福尔摩斯就要下车。没办法,我只好跟着他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步行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