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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01-150行) (3/568)

周遇清说完话,却看到好友眼中滑过一次调侃,研究生还有一年就毕业,都是即将进入社会的人。程砚南很久没露出这样像少年一样调皮的神情,周遇清面带疑惑的看向他。

周遇清长得好看,五官明朗,可偏偏桃花眼下长了颗血红的痣,因着那颗痣,总让人觉得他眼神极深情。

程砚南摇了摇头,嗤笑了一声,颇有指点当局者的意思:“一次是打错,总不会次次打错吧。光听你声音,她就经常打错你的电话。要是知道了你的长相,说不定会借故从汉城跑来恒城,我还挺期待你们网友见面的。”

周遇清把这话当做无稽之谈,也不准备就这个话题再聊下去,拍了拍程砚南的肩膀,两个人重新回了实验室。

在他和组员阐述自己的想法时,远在清遥市的阮柠终于挥泪告别了父亲,独自一个人坐上了目的地是恒城的飞机。

作者有话说:

程砚南:我的嘴可真是开了光:)

*

①是《let

it

go》的歌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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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冷脸盲患者乐梨×忠犬深情bking阮舟/双向暗恋丨久别重逢/1v1,sc】

大学时,

阮舟是外人眼中肆意张扬的天子骄子

而乐梨,是个清冷孤僻的沉静少女

两人本不该有任何交集

可乐梨总会想起出国前那一夜在某个阴冷小巷子里

阮舟将她抵在墙上,少年一向明亮的双眸全是黯淡与决绝

——“乐梨,你玩我玩的很爽是吧?你敢走就别再出现在小爷面前。”

-

再相逢,已是五年后,在警局

源于一场荒唐的闹事

以一敌三毫发无损的受害者是乐梨

见义勇为伤的不轻的报警人叫阮舟

录完口供后,乐梨一个眼神不留,直接离去

知道所有的好友站在阮舟旁边怒斥:“这个狠心……”

“这个很性感的女人,”阮舟截住好友的话,眼底带着玩世不恭的笑:“一看就是对我念念不忘。”

好友不信,劝他放下,阮舟冷嗤了一声。

后来一次聚餐,

众人只见阮舟坐在高脚凳上,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划过乐梨的脸颊而后抬起她的下巴

说话时拖腔带调不依不饶:“你刚刚往哪儿亲呢?”

阮大少爷脸色冷滞,脊背是肉眼可见的绷紧

随行同事生怕对方报复想找个幌子帮乐梨开脱

谁知还没来得及开口,

只见男人往前凑近了好几分,捉起乐梨的手抚摸起他的嘴唇

这一回,他声音似蛊惑:“乖,这个位置,再来一次。”

第2章

灿烂光芒(二)

八月恒城,秋已临近,海风仍裹挟着热意往人身上撞,天上的太阳也亮到发白。

继父阮秋知大概是爱屋及乌,所以对阮柠的房间布置的极用心,窗外还能看到一棵不知历史的梧桐树茂密繁盛的挺立着,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洒在窗前的书桌上,也正好铺在写日记的少女脸上,别有一番静谧。

写完日记后,阮柠抽出英语书,开始背诵单词,她声音轻柔,一个词一个词的念下去,时间倒是过的很快。等把几十个词都记得差不多,阮柠才感受到了喉咙干涩,她慢慢的站直身体,打开房门准备去餐厅倒水。

谁知道正遇到阮舟也抱着水杯刚好打开门,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男孩脸上的笑垮了下去,阮舟耳朵上还带着耳机,手机随意的插/在他上衣的口袋里,屏幕亮着像是在和谁打电话。

下一秒阮舟的话就证明了阮柠的猜测:“没什么,刚好碰到了我那个姐姐也要出门倒水喝。”

一到“姐姐”这两个字,阮舟就咬字极重,像是故意和阮柠呛声。

阮柠默默的关上房门,准备等阮舟倒完水再过去。

搬过来几天,妈妈江明月和继父阮秋知因为工作太忙,阮柠几乎没怎么见到,只有阮舟和她同在一个屋檐下,撞见的频率极高。阮舟是继父阮秋知和前妻的儿子,比阮柠只小了一个月。

就像阮柠和江明月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一样,阮舟也像极了他的父亲阮秋知,父子两对待她的态度截然不同,阮柠倒也没觉得有什么落差感。

她本来就像是这个家的入侵者,他们一家三口因为她的加入变得略显别扭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