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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601-650行) (13/239)

“没关系?她就是用她。”红衣女人指着华思,“夺走我的东西。”

“我从来就不是你的东西。”华思爹反驳说。

“你胡说,你若不是我的,在师门中,你为什么要独独对我好。”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了。但我对你从来没有不该有的心思。”

“你对我没心思,为什么?她就是个病秧子。这么多年,我什么都努力做到最好,我有哪一点儿不如那个病秧子的?”

“爱情没有比较。”

一句话,把激动地红衣给定住。华思忍不住给爹点个赞,这句话说的真好!

乐极易生悲,华思不明白两个人聊的好好的,注意力为什么又转移到自己身上了。

看着那以子弹的速度在接近自己的剑,华思觉得,这次自己是真的要交代了。

噗的一声,时间只以秒记,鲜血飞溅。

华思闭上眼睛,感受着刺烈的疼痛。

“爹!!”

“紫枋!!”

是的,剑没入了华思爹的身体里,鲜血溅了华思一身。

华思才知道,这个爹,他是能拿他的命来保护自己的。

这又是何必?

到底是她动的手,她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可能对于红衣女子来说,华思爹与她之间,真的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可是这段回忆,一把剑进出一趟,真的是断了。

华思爹没死,一身功力尽废。杀手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华思与她爹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但前提是,华思是个安分的。

华思没想,她的一身功力,来的是挡也挡不住。

华思在已经手无缚鸡之力的华思爹的指导下,渐渐当起了小家庭的顶梁柱。

开挂的人生,华思知道她注定不平凡。因为没几年,在那风沙漫天的大西北,小华门已经让人闻风丧胆了。

作为开创小华门的华思,她只负责当个小无辜,大街上捡捡漏。

“少侠,老衲看你筋骨清奇,定是练武奇才……”

“你有病吧!”现在的年轻人就是那么没礼貌,话都不让人说完。

“少侠,老……”

“滚滚……没钱。”华思就奇了怪了,她哪里看起来像个乞丐了?

聊无所获,华思收起她的碗,明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小肩膀被拍了拍,华思转头,一个带着高原红的大脸,鼻子下还流着俩面条:“我要加入小华门。”

小华门终于壮大了。华思收了门内大执事兼任小跟班的孟义两刀钱。没错,高原红就是孟义。

华思和孟义,年少无知的时候是认识的。那时候的孟义,还是一个会爬狗洞没人管的落魄宗室。

人生,总有那么几件朗朗上口的传奇。华思也不例外。

就比如,她和孟义那上房揭瓦,上树掏蛋的友谊,整整三年有余。

伊犁,那是华思过上普通人生活,待的最久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孟义来告诉她:“我要去过我该有的生活了。对不起,同生共死的金兰之言,是儿时的无知,你忘记吧。”

“为什么?你过你的生活,金兰之誓为什么要忘记?”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孟义甩开华思抓上来的手,“你觉得一个皇亲贵族会有一个乞丐朋友?”

“可是,我不是一个乞丐啊?”

“你和乞丐没什么两样,拿着碗就会有人丢钱的那种。实话告诉你,我跟你玩,想想就丢人。”

华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么的打击。她觉得她可以甩头就走,留下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但是,华思没有。毕竟孟义陪伴了她一年,那是她第一个朋友。

华思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为她出手。

华思从来没有让孟义知道,在她的身边有多少刺客在等着她。

一个一朝飞升做凤凰的破败宗室女,怎么会没有人嫉妒。

为朋友两肋插刀,今天,她,华思,做到了。

华思一直以为作为小华门的大掌门,她是无敌的,武功是出神入化的。

握着插在自己胁下的利剑,华思觉得,大概,还是差点火候。

“华思!”孟义错愕了,惊诧了。她向着华思的方向跑了一步,又犹豫了。

华思,两个不该有交集的人,你这又是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