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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节(第7951-8000行) (160/273)

一个仰卧的人,后脑勺哪里会受伤?

除非姜林鹿把死者睡觉的姿势从仰卧改变为俯卧,但死者的体内没有发现任何麻醉剂、安/眠药等致人失去意识的药物,她是在清醒时被打伤才陷入昏迷,至少失去了反抗能力,然后立即被拖进了浴缸溺亡——现场留下的血迹证实了这点,如果死者在13点15分之前被打伤,一直昏迷到14时19分仍没清醒,如此严重的伤势不可能只留下那点血迹,如果死者伤势真有那么严重,14时19分时她很可能就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身亡了。

得出的结论是,死者受伤和被溺亡是在短时间内相继发生的事。

如果行凶的时间是14时19分,行凶人是姜林鹿,现场就一定会留下搏斗的痕迹。

但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痕迹,说明死者的确在毫无防范下遇害,死者不会对和她发生过争执去而复返的姜林鹿不设防,因此如果死亡时间是在14时的区间,凶手不可能是姜林鹿。

那么凶手会是谁呢?

能够改变死者的用餐时间,误导法医将准确死亡时间判断成13时区间,让当时正在现场的姜林鹿百口莫辩;能让死者毫不设防,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就被砸晕;穿着只有姜林鹿和时晓才有的闺蜜装进入死者的居所;甚至还能确定死者的住宅里并没有安装任何的监控设备。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只有一个,时晓。

但卿生仍然觉得很困惑:“罪案现场的凶器,那个玻璃花瓶的碎片上只检测出了姜林鹿的指纹,姜林鹿却说花瓶是被她失手摔碎的,那么时晓是怎么用已经碎了的花瓶再把刘莉砸伤的?

还有根据公区监控的录影资料,凶手是在14时40分离开,但顾长昔坚称他自己14时30分已经午睡醒来,当时时晓在她自己的居所,时晓怎么可能分身杀人?除非顾长昔作了假证,可真要是作假证的话,他为什么要说自己有一个小时在午睡,这些多余的话其实不利于假证。”

“为什么?”沈嘉木问:“为什么你觉得午睡的话不利于假证?”

“因为案发当天,时晓其实具备在顾长昔的手机时间动手脚的条件,13时30分,顾长昔睡着后,时晓完全可以把他的手机调慢一个小时,顾长昔被手机闹钟唤醒,以为是14时30分醒来,但其实他已经睡了两个小时,他真正醒来的时间是15时30分……”

卿生说到这里自己就愣住了。

“顾长昔没有作假证,时晓的确在他手机上动了手脚,先调慢一个小时,顾长昔之所以要定午睡的闹钟时间,说明他没有形成一个小时自然醒来的生物钟习惯,因此他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多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15时30分。

当天下午直至晚上,顾长昔一直在时晓家里,时晓只需要再找机会把顾长昔的手机调回正常,这从中‘盗用’的一小时大有可能不被顾长昔发现。”沈嘉木说。

这天早上八点,沈嘉木和卿生再次询问了姜林鹿。

“姜小姐现在还是坚持作为凶器的玻璃花瓶是被你失手摔碎的供诉吗?”沈嘉木再一次确定。

姜林鹿很坚定的点头:“是的,并且当时玻璃花瓶根本不是摆放在床头柜上,明明摆在窗台上,花瓶里没有插花,是空的,就那么放在窗台上其实有点突兀,这几天我冷静下来后想了想,刘阿姨当时是趴在理疗床上,脸冲着窗户,视线其实会有些局限,当时窗户虽然关着,窗帘却没有拉上,太阳光透过窗户的玻璃照在花瓶上,不会很刺眼,可阿姨情绪因为有些焦虑,略晃眼都会觉得不适,大约是因为这个才要求我把花瓶移开。”

“刚才姜小姐特意提起了插花,难道说曾经见过那个玻璃花瓶里插着花?”卿生留意到这一细节。

姜林鹿被问得一怔,她回忆了片刻:“隔了有一段时间了,具体是在哪个月份发生的事我都有点想不起来,晓晓约我一起去刘阿姨家吃饭,在街口买了一束花,是的,插花时晓晓还特意跟我提起过那个花瓶,说她是在一家手工玻璃器皿店选购的,染色工艺其实比普通的花瓶特殊,每个瓶子都有微小差异。”

“接下来的问题很重要,姜小姐,你在死者或是时晓的家里,看见过几个这种深蓝色的玻璃花瓶?”沈嘉木问。

“同款同色的,只有这一个。”姜林鹿说:“花瓶的材质虽然是普通玻璃,可款式还算特殊,晓晓说她是特意买回来送给阿姨的,阿姨其实不大喜欢插花一类的艺术,但晓晓觉得阿姨性子急,应该多些修身养性,她觉得把花瓶挑得漂亮些,时常回来插花,慢慢的也能带动阿姨的兴趣。

蓝色其实是阿姨喜欢的颜色,晓晓家里的花瓶款样更简单,颜色也多是浅色的,其实这个花瓶基本都是放在一楼客厅里,就是案发当天,我才看见被移进了理疗室的窗台上。”

“时晓有没有跟你提起过,到底是在哪家店购买的这个花瓶?”沈嘉木又问。

“应该没具体说,我是没印象了。”

“姜小姐,据你对死者的了解,她使用手机时是用手操作还是通过脑电波链接更习惯?”

卿生听这问题,脑子里突然像是出现了一道亮光。

“应该是更习惯通过脑电波链接。”姜林鹿说:“其实我并没有格外留心,但以往给阿姨做理疗的时候因为她都是俯卧的姿势,偶尔跟他人聊天通过手写或者手动输入不那么方便,因此都是用脑电波操作语音输入。”

“另一个问题是,姜小姐知道死者是几点吃午饭吗?”

“应该是11点。”姜林鹿说:“晓晓曾经问过我像阿姨的身体情况几点吃午饭最合适,考虑到阿姨最近都在坚持理疗,我建议的是11点,因为理疗的时间定在12点40分,如果午饭吃得太晚,理疗时会造成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阿姨每天1点40分要吃药,而这种治疗诱发性骨错刺的特效药要求在饭后2小时服用,否则也会引发胃部不适等症状,阿姨原本就有胃病,因此在11点半之前吃完午饭是最合适的。”

“如果理疗手法粗暴,是不会造成患者胃部不适?”

“诱发性骨错刺这种疾病如果治疗不当本来就会引发一系列的并发症,理疗虽然属于康复性诊疗的范畴,当然对于手法会有专业和规范的要求,如果诊疗师不专业或者手法不规范,的确可能引起患者眩晕呕吐。”

沈嘉木没有更多问题了。

这回是姜妈妈负责“送行”,她的情绪要比上回见平静许多,不过在卿生看来她仍然有些憔悴,脸上没化妆,嘴唇略显发干,说的话似乎也没经过如何斟酌。

她说:“我们请的律师也很坚定的认为林鹿是无辜的,所以一直的交待的就是让林鹿实话实说,根本没必要隐瞒什么,沈警官,你办过这么多桩谋杀案,过去每一件案子你都能察个水落石出,我希望你这回也能像之前一样认真负责,我的女儿她绝对不可能杀人,那个时晓,这么多人都出来证实她做过不名誉的事,可见她的品行不端,一定是她冤枉我们家林鹿。”

卿生先一步登上私航,隔着窗户她听不见沈嘉木跟姜妈妈说的话,但她看见姜妈妈的眼睛在逐渐泛红,直升机升空后,那双泛红的眼睛还一直在底下目送,卿生就突然想起有一年,乔娜因为急性阑尾炎要动一个小手术,乔妈妈看见手术室关门的那一刻眼睛也突然泛红。

她有点后悔。

当时她应该告诉乔娜的,一个如此关心着女儿的妈妈,又怎么会遗弃她养大的孩子呢?乔娜如果知道手术室外一直有双泛红的眼睛在等待隔离门再次打开的事,她会不会就能增加一些安全感呢?

第126章

和侦探会面

这天莫勿决定介绍卿生和那位“民间侦探”认识,他下午有课,所以定好的是晚饭时间见面,讲完课后,莫勿先开车回去接卿生,两人在途中交流了下昌宁桥命案的进展。

“当时我也去了勘察现场,却只留意到死者居所的陈设,包括她的衣裳和首饰大多都是奢侈品,这似乎和姜林鹿提到的,死者有节俭的习惯不相符,我完全忽略了死者家中不少电器,哪怕一个香薰灯都具备脑电波链接功能,但案发当天,死者却是用亲手输入文字的方式和时晓交流,死者当时正在接受理疗,为什么反而用这么个不大方便的交流方式呢?”

此时已经进入了下班高峰期,车子只能在公路上磨磨蹭蹭地前进,莫勿倒也不觉急躁,他思考了一下卿生提出的蹊跷点,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案发当天时晓不在死者家中,死者家中也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如果不是死者发信息给时晓,时晓不可能知道死者和姜林鹿之间发生过争执。

当然,死者其实可以用更加方便的方式,利用脑电波链接手机给时晓发语音消息,这样时晓也可以提供出姜林鹿的确和死者发生了争执的证据,但时晓没有做,是她唆使死者输入文字。”

“你已经认定时晓是凶手了?”

“我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推敲疑点间的逻辑关联。”莫勿说:“从头开始盘逻辑吧,你觉得时晓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怨恨。”卿生说:“死者很可能一直在利用时晓,或者说用伦理道德之情绑架时晓,时晓本来可以跟顾长昔出国,那样她肯定就不会靠出卖自己的美貌和身体牟取财利,但因为刘莉当年的阻挠,时晓的人生被根本性改变。

刘莉一直靠时晓供养,而且她的生活品质相当的不错,时晓很可能早就想要摆脱刘莉对她的控制了,但刘莉手中有她的把柄,可以继续对时晓形成威胁,因此时晓要想自由只能弑母。”

莫勿点点头:“所以你认为死者仍不赞同时晓和顾长昔恋爱?”

“不。”卿生摇头:“顾长昔现在的工作性质有些像我们时空的公务员,而且他原生家庭的条件也不错,时晓现在已经不是刚成年的孩子了,在命案发生前,她虽然也因为过去的交易获得了很多人脉及后台,但她完全能够不再进行美色交易也能享获丰厚的薪资,为死者继续提供奢侈的生活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