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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801-850行) (1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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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五古是作者自己译的。罽娑,唐代翻译“凯撒”的译法,参见马小鹤《唐代波斯国大酋长阿罗憾墓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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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诃耽的墓志,参见罗丰《固原南郊隋唐墓地》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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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洛阳女儿对门居(崔瑶)

“这里针脚粗了。”崔瑶就着正午的阳光检查完手中的衣料,懒懒道。

如梦连忙接过,瞟了眼白纻短袄的里子,分明密实得拆也拆不开来,一时苦了脸:“娘子真是细心。”

阿家的冬衣,安能轻忽了去?崔瑶叫她取了针线来,自己伏在案头,用刃只有一分长的小剪刀剔开线头,重新缝过。

手中的料子轻而细密,里头裹了丝絮,一针又一针,刺入料子的时候不太容易,有细微的嗤嗤声,不用心是听不见的,而她早已养就随时随地注意一切人声,或忽略一切人声的习惯。在安静里,她半俯着身子,低着头,将全副精神灌注在这件短袄上,光阴便如水一般,从针尖上悠悠流过。

嫁作王家妇,是在长安,身为王家妇,初次为王家的人缝冬衣,却是在济州。

他被贬济州时,她怀孕八月。去济州要先到洛阳,再坐船沿黄河一路东去。她纵然受得住凛冽的秋风,也耐不得船行颠簸。她生在洛阳,亲近洛水,但黄河风浪滔天,有孕的妇人不能承受那样的舟船之苦。在长安生产,有阿家照料,总归比孤零零跟他去好些。

她家也是博陵崔氏的旁支,父亲的宦途却不如意,终于司户参军一职。母亲唯有她一女,生下她三天就撒手人寰,父亲没过几年也去世了,伯父决定将她接去教养,此后她便一直住在长安,又在长安出嫁。她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永远无可挑剔的仪态,待人滴水不漏的风度,固然是蕴于崔氏女血脉中的本能,却更是由那座巨大的都城陶熔铸就。

郡望博陵,生长东都,嫁在西京,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会去济州。但是生了孩儿两月,她便决定动身追随他到任上,连阿家也劝她不住。阿家是她堂姑母,父亲的从妹,比寻常姻亲更亲厚。

她的阿家崔氏,为四儿二女六个孩儿奉献了所有的精诚,其余的时间则花在诵经听讲上。她不是在操劳儿子们的衣食,就是在抄经,或者准备即将送入寺里无尽藏院,用于供养佛祖的食物、器具。依照唐律,父母尚在时兄弟不可分家别籍,在长安的王维、王缙兄弟,当然要与母亲一同居住。兄弟俩回到家里时,永远有干净的衩衣、温热的果子,羊乳永远不冷不热,恰能入口。崔氏依然保留着儿子们开蒙时读过的书卷,并且在书上细心绘制图画,用来给年幼的孙辈识字。她单薄的身躯中,像是有无穷的气力,她脸上的笑容,从来不会止歇。她常穿青色的葛布衣裙,那一抹深青的身影游走在庭院各处,像头顶上的天空般让人习惯。

作为母亲和主妇,阿家堪称完美,完美得有时令崔瑶感到恐慌。

崔瑶行至济州,正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济州临着黄河,冬日里既潮又冷。两三月的孩儿最闹人,一夜总要醒三四次,纵有乳母婢子照看,做母亲的也往往整夜不得安眠。她早早起了身,在昏暗的室内缝着袍子,到了下午,眼睛痛得流泪。

他回来时天已黑得透了,进了门,又向后退两步,待身上的寒气消尽了,才走近她。她则已挑亮了灯,瞧见他脸色苍白,端上一盏热水,笑道:“先吃夕食,再来试这个。”从身后拎起袍子。

他似惊似喜:“我不识你有此刀尺之能。”

“你小视我!”崔瑶抿嘴一笑。

“我十五岁到长安之后,也于杂务诸多留心。可从没见过哪个妇人能如我母亲一般手巧,缝衣又快又细——除了西市那些专事制衣的娘子。”他赧然道。

烛光在他俊美侧脸上投下阴影,他的话语温和又清晰,她望过去,却觉灯影黑得醒目,灯光亮得刺眼,他温软的话声也像在渺渺的虚空里割开了一道口子。她定了定神,笑道:“且吃夕食罢。”

王维嗅到饭香,颊边现出一丝微笑。这于极富涵养的他而言,实在少见,然而即使贵为五姓子弟,当此沉沦下僚、缺衣少食之际,也难以矜持如旧。崔瑶从长安带来不少白米,比济州当地的粗糙粟米要好。菜则只有些野菜和腌制的干菜,和她亲手煎的海鱼,那是她下午终于制好长袍之后,忍着双眼的胀痛,熏着烟气做出来的。

王维以比平常敏捷而照旧不失优雅的动作,挟起一筷鱼放入口中,半天才道:“美甚。”

崔瑶笑嗔:“两个字!悭吝。你道这是写碑文么,一个字你要几贯钱呢?”王维也笑了,道:“你容我想想——唔,既焦且香,火候不长不短,增一分则太焦,短一分则少香。只是似乎翻动得略少了些,胡椒味不够深入鱼肉呢。我想起阿母虽是最擅炖鱼,煎鱼却也好,少年时在蒲州每能吃到新鲜黄河鱼,她只用盐和醋淡淡地烧,真是不上之美味。”

崔瑶眉毛微微扬了一扬,正好听见孩儿大哭起来,于是搁箸道:“我去看看。”起身进了内室。

如露亦如电啊……如今她的孩儿已经九岁,再不会无故哭泣,她的丈夫则在近几年的闲居生涯中变得愈发沉默,除了必要的应酬,几乎只有在面对为数几个友人时,他才会隐约回到十年前华贵爽朗的状态。然而她知道他的眉间有了细纹,她曾见他拔掉鬓边的白发。那时他们在淇水边住,生计艰难却过得自在。她带他去东都看她的旧居,也曾和他一起徐行天津桥上,望着厚重巍然的端门,往来的马声人声直扬云外,震动桥下依依绿波。

她迎着河上的晨风,大声笑道:“我十一二岁时也曾听人传唱《洛阳女儿行》,那时只当作诗人乃是耄耋老者,才对笔下的洛阳女儿有如此揶揄,却又有如此怜惜。”他笑了一声,道:“忽忽十载已过,尘灰满面,当年作诗的王郎,洛城想已无人识得。此身未老而此心已老,你所言却也不谬。”她掏出袖中的菱花镜递与他:“哪里有尘灰,你尽胡吣。”他宽容地笑了,看向镜子的目光却忽然一凝,手指小心翼翼地比上了鬓角。那是一根白发。

当天晚上他对镜用小镊子把白发拔掉,并仔细检查其余的头发。她看着镜中他严肃的脸,有意缓和气氛:“亏得你平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我还道你真不在意这些。”他怔忡数息,随即笑道:“阿母尚在,我安敢先老。拔了白发,也是不教她伤心之意。”

她愣了一会,点头道:“你说得是。”过了片刻,她又没头没尾地说:“生男原比生女更好。”女儿总是要归于别家的,到时她就有自己的夫婿和儿女要照看,分不出来什么心思惦念母亲;而生个儿子,她便可以如阿家一样,不须忍受与爱子的分离,即使他娶了妻,仍旧可以长长地、久久地照顾他人生的点滴,像洛城晚春的温暖气息,不动声色地渗入肌理,像淇水的采莲少女踏着暮色归家时的歌声,绵长轻柔,弥漫在山野和田园之间……

然而那是否就是她此心所求?

她没来由地累。她不曾唤过任何人阿母,她不敢认为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瑶姊……”忽地一个清脆又带点迟疑的声音,在似远似近处响起。

她轻吁了一口气。哪怕在身体越来越沉重,精神越来越疲软的此刻,她还是能够在一息之间,从回忆中的暮春洛城回到初秋的长安。她似乎也变成了阿家那样永远妥帖的人——即使在丈夫面前。

她招呼如梦煮茶,自己则取了一颗鸡舌香,衔在口中,细细地咀嚼,掩住呼吸间的铁锈味:“阿妍来了?你整日劳碌,终于有暇踏入我这俗尘贱地。”

“若你家也是俗尘贱地,那……上一千年,下一千年,这世间再没不俗鄙的人了。”阿妍红了脸笑道,“我听说你阿家回来有几日了。不曾搅扰你罢?”不自觉地摆弄淡蓝短襦的袖子。

“阿家和十三郎携阿琤去荐福寺了,你且宽坐。”

崔瑶发现,她说了王维不在之后,阿妍的身体姿态就放松了些。

这女孩儿明显心不在焉。说了几句话,就呆呆望着窗外,细瓷耳坠微微晃动,在她白皙的脖颈上投下点点阴影——那般娇好,真当得一个“妍”字。她也有十八了罢?可未嫁的女郎,就是要比同龄女子显得年轻。

即使如此,阿妍也是异数。累经摧折,还能保有这一份烂漫的女孩儿,崔瑶几乎从未见过。这种特质,若以两京贵妇的眼光来看,纵有诗书之气调和,也未免有几分卑陋的;但崔瑶不然,她甚至有些微妙的向往,想要坚壁筑室,保护这一份烂漫,她没能拥有过的烂漫。

崔颢虽然爱妹如命,又精细机敏,但看他的眼神,分明待她有情。这女孩儿则显然心属他人,只怕早晚要与崔颢别居。

到底什么样的男子,才能保她一生平安喜乐?

“阿姊,你家院里的文杏,果子落了。”阿妍忽道,“是你喜欢文杏树吗?”

“不是我,是阿家喜欢。阿家爱它长寿。阿琤不爱树,倒是爱树上结的果实。我记得,她四岁时第一次拣了白果,还问我能不能吃。”

阿妍拍手道:“小儿女家,看到什么总是要拿来吃。裴家六哥还说,他小时拣槐树叶来吃,发觉味道不差,还叫仆婢们一起吃。瑶姊想必知道,槐叶虽然常见,未免寒凉,幼儿若无病恙,不宜食用的。仆婢惊惶,连忙禀报裴公

。他自谓裴公必要责罚,谁知裴公只道:‘君子处世,贵能有益于物。五龄稚子便有志学神农试百草,来日或可造福黎庶。’他似懂非懂,总之听着像是好话,以为就此免了责骂。不料过了几日,裴公带他从长安走马到蓝田——那时裴公还是长安令——教他将田间的稗草苗禾、蚊虫鸟雀全数认了一遍。蚊虫咬得他满身红肿,他又受了风寒,回家就大病一场。”

她口中讲着裴耀卿带裴皋到田间的事,手上比划,简直比高僧讲变还动听,崔瑶笑个不住,却听她又道:“是以……咳咳,是以有人取笑,他识得的鸟雀鸡鸭,可比他识得的女郎还要多,去插秧施肥,恐怕也要比写诗著文更出色。”

“这笑他的人是你罢!”崔瑶笑道。

女孩儿眨眨眼:“不不,我怎会如此诽谤六哥。裴家六哥可是与了我典客署差事的恩人。”

想到在宣城做刺史的裴耀卿,崔瑶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谢朓谢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