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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551-600行) (12/15)

至于《新约》的历史部分,关于耶稣基督,只限于不到两年的很短一段时间,并且都在一国以内,几乎在同一地点,其时间、地点和情况的不一致已将发现是《旧约》中的谬误,并且证明它们是骗人的,也不能期望在这里有同样多的篇幅。把《新约》同《旧约》比较,就象一幕滑稽剧没有地位容纳许多违反统一性的东西。然而,某些眩目的矛盾,排斥了那些冒充预言的谬论,足以说明耶稣基督的故事是假的。

我指出一种不容置辩的见解:第一,一桩故事各部分的一致,不能证明这故事是真的,因为各个部分可能一致,而整体可能是假的;第二,一个故事各部分的不一致证明整个故事不会是真的。一致并不能证明真实,而不一致肯定证明是假的。

耶稣基督的历史见于据说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人的福音书中。

《马太福音》的第一章开头就讲耶稣基督的家谱;而在《路加福音》的第三章中也有耶稣基督的家谱,两者是否一致,它不会证明这个家谱是真的,因为,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但是它们如果在每一细节上互相矛盾,那就证明绝对是假的。如果马太说了真话,路加说了假话:或者路加说了真话,马太说了假话,由于没有根据证明相信这一个比相信那一个好,所以就没有根据相信任何一个:如果他们所说的第一桩就不可信,那将证明他们后来所说的任何东西都不值得相信。真理是一种一致的东西;至于灵感和启示,如果我们承认其事,那就不可能认为它们是互相矛盾的。要末是被称为使徒的人是骗子,要未就是所谓属于他们的书是由别人根据他们的意思写出来的,正象《旧约》一样。

《马太福音》在第一章第六节中作了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大卫上溯到玛利亚的丈夫约瑟以至基督共有二十八代。《路加福音》中也有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基督经过玛利亚的丈夫约瑟到大卫,共有四十三代;此外,只有大卫和约瑟的名字同在两个名单之中。我在这里把两张家谱表平列于后,而且为明了和比较起见,把二者按同一方向排列,就是从约瑟直到大卫。(见页表)现在,如果马太与路加这些人一开始讲到耶稣基督的历史,讲到他的出身,他的品性,就在他们中间说上一套谎话(照这两段记载,说明他们是如此做了),试问还有什么根据(象我以前问过的)使人相信他们以后所说的怪事?假使他们所叙述的他的自然年谱不能令人相信,那末他们告诉我们,他是上帝的儿子,系一魔鬼所生;又说,一个天使的宣谕是对他母亲说的一个秘密,这教我们怎能相信呢?如果他们在一个年谱中说了谎,我们为什么相信另一个年谱的说法呢?如果他的自然的事情是编造出来的——肯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推定他的天国家谱也是编造的,而且全部是难以置信的呢?任何认真思考的人,会把未来幸福押在对一件自然不可能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押在同一切正派思想不相容,而且查明为某些人所虚构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我们止于对朴素而纯洁的一个上帝的信仰(即自然神论)比们我陷于一个不可能、不合理、不健康和互相矛盾的故事大海之中,不是更为安全么?

虽然,在《新约全书》中,象在《旧约全书》中一样,第一个问题是,它们是真实的么?它们是否由被称为作者的人写的?由于有了这样的根据,才可以说书中所讲到的奇事是可以信仰的。在这一点上,没有正面或反面的直接证明;而所有的情况都证明是可疑的;疑问就是信仰的反面。所以这些书的情况,就这种证据的倾向来说,证明是相反的。

但是,除此以外,有可以假定的是:这些称为“四福音”的作者,以及属于马太、马可、路加、约翰的着作,都是骗人的。这四本书中历史部分的紊乱情况,一本书对另一本书中提到的事情绝口不提,以及在它们中间可以找到的分歧,意味着这些书是某些没有联系的一些个人的作品,是他们假托叙述的事情的许多年后写的,各人讲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密切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作品,象称为使徒的人们就被认为写过这类作品;总之,这些书象《旧约》中的书一样,不是由书上署名的人编造出来的。

天使宣谕的故事,就是圣灵怀胎一事,在称为马可和约翰的书中没有多谈,与马太和路加的书中所谈的不同。前者说,天使出现在约瑟面前;后者说,出现在玛利亚面前;但是不论约瑟或玛利亚都是他们所能想到的最不好的证据;因为能为他们作证的应该是别人,而不是他们自己。假使一个怀孕的女子说,甚至发誓说,她的怀孕是由于一个鬼,又说这是一个天使对她这样说的,有人会相信她么?肯定没有人相信她: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从未见过的另一个女子的同样事情,而且是由不知何时,何地,何人所说的呢?

这是多么奇怪和矛盾的事情:会削弱甚至对一个可能的故事的相信的同样情况,应当作为信仰这个故事的动机,何况这个故事从表面来看,每一象征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和具有欺骗性呢!

希律杀尽两岁以下儿童的故事,完全属于《马太福音》的说法;在其它书中一点也没有提过。假使这种情况是真的,那末它的普遍性一定会使所有的作家都知道;而其它书中却没有提到,岂不令人大为惊骇。这个作家告诉我们耶稣逃避了这场屠杀,因为约瑟和玛利亚受到天使的警告,叫他们带他逃到埃及去;但是他忘了为约翰准备食物,那时约翰不满两岁。约翰虽然留在后面,却吃得和逃走的耶稣一样好;所以这个故事在情节方面就是自欺之谈。

这些作者中没有两个人的叙述是一致的,而且使用完全同样的语言,写就的铭文,虽然简单,却告诉我们,是在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放在他前面的:除此以外,马可说道,他是在第三小时被钉的(早晨九时),而约翰说是在第六小时(中午十二时)①这些书中提到的铭文有:

马太——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马可——犹太人的王

路加——这是犹太人的王

约翰——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

这些情况虽然琐碎,但我们可以从此推断,不论那些作者是谁,他们生存于何时,他们当时都不在场。在称为使徒的人中,只有一个好象就在现场附近,此人就是彼得;当时他被指控为耶稣的追随者。据说(《马太福音》

二十六章第七十四节)“彼得就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然而有人叫我们相信同一的彼得,按照他们自己的叙述,是犯伪证罪的。凭什么理由,有什么根据,要我们这样做?

在这四本书中,他们关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情况的记载各不相同。

在称为马太所作的书中说,“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的大胆的作者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但是他没有得到其它各书作者的支持。

被称为马可所写的书的作者,在描写被钉的情况时,没有讲到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也没有讲到已死的人走出来了。《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没有说起同样的各点。至于《约翰福音》的作者,虽然详细描写被钉时的一切情况,直到基督的安葬,但是他没有讲遍地黑暗,——殿中的幔子——地震——磐石——坟墓——,也没有说起死人。

现在,假使这些出现的事情是真的;假使这些书的作者曾生活在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假使他们真是被提到的那些人,就是被称为使徒的四个人——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作为真正的历史家,即使没有灵感的帮助,他们不可能不把这些事情记载下来。这些事情假定是事实而不为人知,真是臭名昭彰了,置之不谈,也是至关重要的。假使真有地震,所有这些被称为使徒的人应该是地震的证人,因为他们不可能不在场;至于坟墓的开启和死人的复活并走入圣城,比地震还重要。地震是常有可能的,也是自然的,并不证明什么东西;但是坟墓的开启是超自然的,是直接适合于他们的教义、他①据《约翰福音》,判决书在第六小时(中午)以前没有下来,因此行刑非在下午不可;但是马可说得很清楚,他是在第三小时(早晨九时)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马可福音》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

十九章第十四节。——作者

们的事业和他们的使徒之职的。假使这是真的,那些书中的全部篇章将满载这些事情,并将成为一切作者的选题和异口同声的事情;但是不然,琐屑的事情,单纯的空谈,他说这个,她说那个,冗长乏味,喋喋不休;而这一切最重大的事情如果属实,反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或只有一个作家谈到,而其他作家却提都不提。

说谎是容易的,但是说出以后,怎样去支持它是困难的。《马太福音》

的作者应该告诉我们那些复活的和进入城内的圣徒是谁,后来怎样;也应该告诉我们,是谁看到的,因为他不敢大胆地说是他亲自看到的,也没有说,他们出来时是否裸体,是否全是自然肤色,是男圣徒还是女圣徒;他们出来时,是否衣着整齐,他们的衣服来自何处;他们是否回到老家去重认他们的妻子或丈夫,以及他们的财产;他们受到怎样的接待;他们是否为了重得自己的财物而遭到驱逐,他们是否提出刑事诉讼控告敌对的侵入者;他们是否还留在人间,干他们的传教或工作的本行;他们是否再度死亡,或者活着回到他们的坟墓里去,自己埋葬自己。

的确奇怪的是,一群圣徒会复活,而无人知道他们是谁,也无人知道是谁看到他们的,关于这个问题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也没有说这些圣徒有什么事情要对我们说!过去的先知们(象我们听到的)如果在预言中讲过这些事情,他们一定会有许多话要说。他们定会告诉我们每桩事情,我们应该得到附有对于前人的注释和评论的身后预言,至少比我们现在所有的要好一些。

假使摩西、亚伦、约书亚、撒母耳和大卫,都不是一个信仰不变的犹太人,就会留在整个那路撒冷。假使是施洗的约翰和那时的圣徒当时在场,人人都会认识他们,他们会对外传道并使其他一切圣徒名声外扬。但是不然,这些圣徒被突然提起,象《约拿书》中的夜间生出蓖麻,无缘无故在次日早晨枯死。故事的这一部分到此为止。

复活的故事是跟着十字架受难的故事来的;而且在这件事上和在那件事上一样,作者不论是谁,不二致之处如此之多,显然表明他们当中无一在场。

《马太福音》中说,当基督被安放在坟墓里时,犹太人请求彼拉多派一个看守或一个卫兵守卫坟墓,以防他的尸体被门徒盗走。由于这个请求,他们就派看守前往,用石头封闭墓口,将坟墓把守妥当。但是其它书中没有讲到这种请求,没有讲到封闭墓口,也没有讲到守卫或看守;按照他们的记载,都没有这些。然而,马太在故事中关于卫兵和看守之后,就讲到第二部分,我将在结论中予以注意,由于它能帮助我查明那些书的谬误。

《马太福音》继续描写说(第二十八章第一节),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玛利亚和另一个玛利亚来看坟墓。马可说那是在出太阳的时候,约翰说当时还是黑天。路加说,来到墓前的是抹大拉的玛利亚、约亚拿、詹姆斯的母亲玛利亚,还有其它妇女。约翰说,只有抹大拉的玛利亚一人前来。关于他们的第一个证据,是如此一致!可是,他们似乎全都很熟悉抹大拉的玛利亚:她是个交游广阔的妇女;她可能是在闲游,这并非妄加揣测。

《马太福音》第二节继续说,“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但是其它各书没有讲到地震,也没有讲到什么天使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而且据他们记载,也没有说天使坐在那里。

马可说,天使是在坟墓内,坐在右边。路加说,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而约翰说,他们两人都坐下来,一个在头边,一个在脚旁。

马太说,坐在墓外石头上的天使,对两个马利亚说,基督已经复活了,妇女们已迅速走开。马可说,妇女们看到石头已被辊开,觉得奇怪,进入坟墓时看见一个天使坐在墓穴的右边,这些是天使告诉她们的。路加说,有两个天使站在那里:约翰说,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告诉抹大拉的玛利亚的;她没有进入墓穴,只是停下来往里边看看。

现在,假使这四本书的作者到一个法院里去作“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里企图证明的实质,就是以凭超自然的手段证明没有尸体),又假使他们用同样互相矛盾的方式提出证据,象这里所说那样,他们将有因作伪证而被割去耳朵的危险,而且罪有应得。然而这就是证据,而这些书已被强加于世人,而且作为出于神的灵感,也作为不可更改的上帝之言。

《马太福音》的作者作了这个叙述后,讲了一个在任何其它书中找不到的故事,这和我刚才间接提到的完全相同。

他说,“现在”,(就是在妇女们和坐在石头上的天使谈话以后),“看啊,有些看守(意思是他曾经说过的派住在坟上的看守者)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他的门徒夜间进来,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我们会劝他保护你们。兵丁受了银钱,就照他们的嘱咐去做;这种说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就在犹太人中间流传,直到今日”。

“直到今日”这种说法是一种证据,证明这本书虽被称为马太的着作,而非马太所写,是在这些时间和冒充论述这些事情很久以后才编写出来的;因为这种说法的含义是中间相隔很长时间。用这样的方式来讲我们时代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将会前后矛盾。所以要给这种说法提出一种明白易懂的意义,我们必须假定至少已经过了几个世代的时间,因为这样的说法把我们的思想带回到古代去了。

这个荒谬的故事也是不值一提,因为它表明这本《马太福音》的作者是个能力非常浅薄的蠢人。他所讲的故事,在可能性方面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看守的兵丁,如果真有的话,会被嘱咐说,当他们睡熟的时候,尸体被偷走了,并且为他们没有出来阻止提供一种理由说,由于熟睡,他们也使他们无从知道这件事是怎样干的,是谁干的:但是又教他们说,那是门徒干的。

假使有人要提出证据来证明他说,在他熟睡时,出了事情,这件事是怎样做的,是谁做的,而又说不知其事,这种证据是不会被接受的;这样的证据在《新约》中是充分的证据,但是对任何涉及真理的事情来说,是无用的。

现在我要谈到在那些书中关于这个并不存在的基督复活以后那种虚构的显现的那部分证据。

《马太福音》的作者说,坐在墓口石头上的那个天使对两个玛利亚说(《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七节),“看啊,基督已经在你们以前去到加利利,在那里你们要见到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就是这个作者,在下面两节中(八、九)又让基督在天使已经告诉了那两个妇女之后,马上为了同样目的又亲自对她们说话。妇女们急忙跑出去告诉他的门徒;在第十六节中说,“十一个门徒去到加利利,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到耶稣时就向他礼拜。”

但是《约翰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的故事与这个故事大不相同,因为他说(第二十章第十九节),“那天就是七日的第一天晚上(据说就是基督已经复活的那天)在门徒聚集的地方,因为害怕犹太人把门都关上了,耶稣来了却站在他们当中。”

依照马太说法,十一个门徒已在向加利利行进,要到耶稣亲自约定的山上去;就在那个时候,照约翰说法,他们正聚集在另一个地方,并非出于约定,而是秘密行动,因为害怕犹太人。

《路加福音》的作者同《马大福音》作者的矛盾,比约翰所说的更为尖锐;因为他明确他说,会见是在耶路撒冷,就在他(基督)起来的那天晚上,十一个人是在那里(见《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十三节和第三十三节)。

现在看来,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承认这些称为门徒的人有权故意撤谎,就是说这些书的作者可能是十一个称为门徒中的一分子;因为如果依照马太说法,这十一个人到加利利去,按照耶稣自己的约定在一个山上去见他,时间就是他复活的那一天,那末路加与约翰肯定是这十一个门徒中的两个了;然而《路加福音》的作者明白他说,约翰也有同样的意思说,会见是在同一天,地点是在耶路撒冷的一所房屋里: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依照路加和约翰的说法,这十一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所屋子里,马太一定是十一个当中的一个了:然而马太说,会见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因此那些书里提出的证据,是相互否定的。

《马可福音》的作者一点也没有提到加利利的会见;但是他在第十六章第十二节中说,基督在复活以后,门徒中有两个人走到乡下。走路的时候,耶稣变了形象向他们显现,他们就去告诉其余的门徒,其余的门徒也都不信。

路加也讲了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他使基督在冒称为复活日的那天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这个故事使到加利利的山上去的记述完全失效。他说他们中间的两个人,但没有说哪两个,往一个村子里去,这村子名叫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约有二十五英里半,耶稣在伪装中和他们在一起,直到晚上,并且与他们同吃晚饭,后来不见了;在同一晚上,在耶路撒冷的十一个人会见中他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种矛盾的方式之中,把这个冒称为基督重现的证据说出来了;作者们唯一同意之点,是那躲躲闪闪的重现的秘密;因为隐藏处究竟是在加利利山上,还是在耶路撒冷一所关门的房屋内,还是躲躲闪闪。我们应该把这种躲躲闪闪的原因归于什么呢?一方面,这是与假定的或冒称的目的直接抵触的——就是要使世人相信耶稣是复活了;另一方面是公开宣扬这件事,将使那些书的作者们暴露于大众的检查之下,所以他们有必要把它作为一种秘密事件。

至于后来有一次耶稣被五百多人看见的故事,只有保罗是这样说的,并非五百个人自己说的。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证言;而且依照同一记载,连这一个人在事情发生时也会不相信。他的证据,假定他是《哥林多书》第十五章的作者,就是这段记载的出处,就象一个人到法院去宣誓说,他以前宣誓时说的话是假的。一个人常能认识道理,而且他也经常有权利改变他的意见;但是这个自由并不适用于事实。

现在我要谈到最后一幕,就是升天的一幕。这里对犹太人的恐惧,和对其它一切的恐惧必然是不成问题的。这桩事情,假使是真的,也把整个情况封闭起来;而且在这件事情上,门徒未来的真实使命留待证明。言语,无论是宣言或诺言,无论在加利利山上隐藏处或是在耶路撒冷关闭的房屋内秘密说的,甚至假定它们是有人说过的,都不能作为公开的证据:所以这最后一幕需要消除否认和争论的可能;应当象我在《理性时代》第一部分中所说那样,公开出来,象中午的太阳那样人人可见,至少应该公开得象钉十字架一事被广为传说一样。但是要说到要点……